转载丨岩溪
两位作家
我之所以想看这本书,是因为简介中说这是一本描写“上世纪六十年代谢菲尔德工人家庭”的回忆录,而我看的上一个同时代英国工人社区成长故事,就是迷人的珍妮特•温特森的《我要快乐,不必正常》。
埃德里克和温特森都出生于二十世纪50年代,他们分别在英国的钢铁工业中心谢菲尔德和纺织制造业城镇——兰开夏郡的阿克灵顿长大。作为两个通过考取文法学校,成为作家,最终实现阶级跃升的工人社区叛逆者,他们见证了战后英国工业区的转型和社会文化的剧烈变革。
尽管宣传语的第一句话是“战胜父亲,战胜出身”,但《我是自己的死敌》却是一本基调更加平实、风格复古的回忆录,与温特森虚实结合的华丽戏访互文相较,埃德里克更习惯捕捉日常生活细节和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深入诠释。全书一共53个小章节,每个章节都像一幅展现时代场景的插画,有些章节描摹人物(有几章写形形色色的邻居,尤其好看),有些章节陈述事件(人情味儿很足),由个体叙事来呈现宏观时代议题,显得尤为生动、真实、恳切。
从植物到动物,从味道到噪音,从“几百个煤炉被唤醒”的冬日清晨烟气,到只有户外厕所和煤渣小径的简陋住宅;从母亲对罐头食品无法抑制的囤积欲,到父亲附庸风雅的怪味家庭自酿红酒;从拥有第一台冰箱和彩色电视机,到在度假营地不知怎么使用淋浴喷头的新奇式尴尬;从芭芭拉•史翠珊的唱片和《读者文摘》被摆上壁龛,到打造“美国西部酒吧式”的折叠屏风和立体石子造型墙;从家族中第一个经历离婚的亲戚,到成天做着“成为医学奇迹、长高并变成拳击手”白日梦的矮小邻居小孩;从将工厂“顺”回家的产品视作“劳动福利”的奶奶,到为逃避体育课伪造家长假条的“我”……从个人到社会,从家庭到社区,细读之下,埃德里克笔下种种事物和种种情绪和我们的语境居然一点都不隔阂,要么我亲身经历过,要么在“东北文学”里读到过,让人顿生“全球同此凉热”之感。
一位母亲和一位父亲
温特森和埃德里克童年至青春期过度的时代被称为“摇摆的60年代”,时尚潮流以叛逆、颠覆和反传统为特征,但彼时的英国工人阶级社区仍是一个相对保守的小环境。工人阶级,尤其是受宗教影响较深的群体,更坚持传统的价值观,对任何 “越轨”行为都持强烈排斥态度。以温特森的养母和埃德里克的父亲为叙述原点,两位作家都在亲情的纠缠中和代际的冲突中完成了自我认知的塑造,他们既厌恶社区和家庭氛围中的狭隘、保守和暴力,同时也眷恋其中的温情、忠诚和韧性。这种矛盾的情感贯穿在作品和人物中,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美学张力。
温特森的养母(就简称“温太太”吧)虔诚、保守,没受过系统教育,但你不能说她不聪明。在给女儿朗读《简爱》时,她能不动声色地把情节修改为“简没有选择罗切斯特先生,从桑菲尔德庄园逃婚后,她嫁给了表哥圣约翰,两人共同投身传教事业”。因为改编和演绎做得如此自然,以至于在自己读到《简爱》小说前,温特森一直对这个结局深信不疑。温特森的成长过程是痛楚的,但温太太的焚书、体罚和精神控制反而将温特森推向了叛逆之路。温太太问女儿,“可以正常的话,你为什么要快乐? ”但在至高无上的“正常”和危险堕落的“快乐”之间,温特森坚定不移地选择了后者。
埃德里克从小对父亲又怕又恨,以至于会羡慕那些父母离异的小孩,“要是我爸搬出去,我的生活将会好很多,会更容易忍受”,但传统观念又实难卸载。
家就是家,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它做了什么就做了什么,你得让自己习惯,你得忍着,那样一切才能秩序井然。一个家如果维持不住,无法保持它的边界,就是件丢人的事情,要不惜一切代价去避免。”
《我是自己的死敌》全书第一章从一顶分期付款的假发开始,那时12岁的埃德里克尴尬、不安、试探、牵强地夸赞着父亲的假发,内心独白却是:“一个戴假发的人与别人辩论诚实、真诚或坦然,怎么会有胜算?”在后面的很多章节里,他不断为一个不顾家庭、妄自尊大、自私自利的父亲形象添砖加瓦,用很多“漫画笔法”不留情面地讽刺父亲的种种虚荣、暴戾和自以为是。有段时间埃德里克会偷偷喝酒喝到呕吐,只为了体验一把“成年”的感觉,因为“成年意味着父亲这始终压在头顶的阴霾,有望不再每天笼罩我的生活”。
但在第35章,埃德里克手下留情地写到了一段和父亲一起去海钓的回忆,
男人们拿出三明治和扁酒壶,有些人甚至费劲地带来了几箱麦芽啤酒。他们隔着水面彼此敬酒。我爸硬要说,在远处海滩上那几千个色彩艳丽的小点中,他能辨认出妈妈、妹妹和弟弟。那些人站在浅水里朝我们挥手,我们也挥手致意。”
就像从深海回望岸边,回忆录隔着童年与成年的悠悠岁月,隔着作家自己的艰辛奋斗和探索反思,在“假发父亲”到“海钓父亲”之间,可以想见埃德里克经历过多少怀疑、挣扎与谅解。温特森在忆及养母时也说,“她给了我她能给的—— 那是一份黑暗的礼物,但并非毫无用处。我们是各自人生的难民”。
作家依靠讲述争夺记忆、开辟道路,因为经历过压迫,才要创造出一种能够容纳多重声音、多种时间维度的叙事空间。温特森和埃德里克都做到了。
前行与返乡
温特森和埃德里克最先面对的都是经济压力。温特森考入女子文法学校后甚至无法承担学校午餐的费用,午餐时间她要躲在厕所里避免自己的困窘被同学看到,这种因贫困而产生的羞耻感和孤立感深刻地影响了她的成长经历。埃德里克11岁时发现自己“一夜之间成了家里最大的经济负担”,校服是分期付款买的,母亲每个月要去供销社还债。他们家也拒绝申请补助金或奖学金,因为“我们是穷,常常拼命挣扎以免落得赤贫,但对外人,却绝不能露出穷困与挣扎的迹象。”
但两位作家都拒绝简单的“受害者叙事”或“成功叙事”,他们既展示现实生活的困顿和复杂,也呈现为超越边界与局限而付出的努力和生命力。温特森逃家后去殡仪馆打工,一度住在别人的汽车里,但她始终保持着自己这份野性的自由。埃德里克在连锁超市做兼职,为了获得可享“员工折扣价”的瑕疵产品,故意把火腿罐头搞出凹痕。15岁时,埃德里克的父母开了银行账户,家里也拥有了一辆二手车,但妈妈最担心还是账户透支,钱依然藏在屋里各处的金属罐和果酱罐里。
《我是自己的死敌》的副标题是“童年生活场景”,于是叙述就停在了18岁埃德里克去上大学的那一天。和温太太一样,埃德里克的父亲既为家族,甚至全社区这唯一“学霸”儿子取得的成就感到一种带有虚荣的满足,同时也为儿子“背叛”了工人阶级的身份而愤怒,这个普通家庭“朝着正确方向迈出一步,但脚下的地似乎依然高低不平、颤抖战栗,跟以前走过的地没有不同”。
6岁时,埃德里克一家举家进城,回忆站在通往故乡和城市的路口前的那个瞬间,他说,
那两条路对我而言,代表着前行与返乡”。
这本小书想必也是如此,回首来时路,既是对个人成长经历的记录,更是对一个时代、一个阶级生活经验的总结和反思,在当今世界日益分化的背景下,这样见微知著的记录尤显珍贵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