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中有网友爆料,5岁女童被10岁男童猥亵,手段令人震惊。我找到男孩的父母,他们居然说5岁女孩自愿,男孩的父母涉嫌犯罪。
事发后,女孩的父母找到了男孩的父母,但对方拒绝道歉,还说:& quot她自愿的。"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男孩的父母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quot她主动提出& quot,也就是说,男生猥亵女生的时候,家长大概是知道的。如果能证明家长是知道的,没有制止,男孩的家长就构成了不作为罪。
举个简单的例子,母亲对婴儿负有喂养义务,如果她能够履行义务而没有履行,导致婴儿饿死,则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同样的道理,父母、监护人有义务制止年幼子女、被监护人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
在上海的案例中,如果男孩的父母当时就知道男孩在猥亵女孩,而没有及时制止,就构成了不作为强制猥亵罪。男生在公共场所猥亵女生。《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受害人做出的承诺可以成为停止违法行为的理由。比如A答应让B自残(轻伤),B轻伤A后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是A答应的.
首先,前面已经讲了,家长知情而不制止的,会构成不作为的强制猥亵罪。其次,5岁的幼女做出的承诺是无效的。
在
其实男生的父母应该这样为自己辩解:& quot不知道,错了就道歉。"太可怕了,男孩的父母不懂法,总是让别人送进监狱。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爱好。
如有错别字,请见谅。转载请注明作者(杨恩雄律师),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