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熊颖琪
近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高志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大理州纪委通报,高志宏伙同他人买卖商品房牟利;违规借款牟利,专项整治中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值得注意的是,他还被告知了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的情节。
郑军注意到,两年前大理非法扣押征用从瑞丽发往重庆的防疫口罩,引发社会关注。因此,时任大理市委书记的高志宏被免职。
长期在大理州工作
高志宏,男,1971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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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简历显示,高志宏的工作经历一直在大理州,历任云南省巍山县委书记、大理州旅游局局长、巍山县清华乡党委书记、巍山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共青团大理市委副书记、大理市青联副主席、大理市文化局副局长、大理市体育局局长、大理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
2015年11月,高志宏被提名为大理市市长;2018年调任大理市委书记。
今年6月,高志宏被调查。当时他的职务是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
因截留口罩事件被免职
从党委书记成为二级调研员与高志宏2020年的处分有关。
2020年2月,大理非法扣押征用从瑞丽发往重庆的防疫口罩,引起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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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监察局调查后发现,大理非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情况属实,情节恶劣、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了大理市委市政府在关键时刻无视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根据有关规定,云南纪委监委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时任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职处分。此后,高志宏被调任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任二级调研员。
因洱海保护不力受处分
事实上,这并不是高志宏第一次受到惩罚。
2019年12月,云南省通报中央环保督察& quot回顾过去& quot以及稽察特派员转移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问责。其中,典型的问题& quot洱海生态保护不力,部分项目进展缓慢& quot被通知了。
通报指出,2018年10月22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了& quot回顾过去& quot督察发现洱海生态环境存在问题。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云南省政府对大理州洱海保护管理工作开展现场督察,移交督察发现问题。两位督察指出,高原湖泊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部分湖泊水质没有明显改善甚至下降,重点治理工程推进滞后,沿湖开发强度较大。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云南省纪委监委给予
郑军注意到,2020年8月,云南省委办公厅下发《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号,决定从8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放贷专项整治。
2020年9月,大理州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放贷专项整治。
《大理日报》当时的报道显示,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和行政单位中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公共事务,以及相当级别的职级干部(四级主任以上)和其他人员。重点清理和规范党的十八大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履行公务和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
当时的新闻还透露,要把领导干部违规放贷问题纳入巡视、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查处的重要内容,加大查处力度。
违规借贷牟利
高志宏为谋求职务晋升和减轻处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