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10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 4.0.4)的规定,加油站的油罐、罐车、通气管的管口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
4.0.7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加气站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0.7的规定。以上两个,你懂的,30米,可以!
010和1010之间没有明确的距离。卸货期间的注意事项
第一,燃放时要看清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燃放说明谨慎操作。所有的烟花爆竹都应该在户外燃放。
第二,燃放烟花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请不要在酒后燃放烟花,尤其是喝醉的时候。
三、燃放烟花时,烟花应平稳放置在地面上。点燃后,卸货者应立即离开到安全的地方。出现异常情况时,请不要立即靠近产品,至少等待15分钟后再进行处理。
00-1010观看烟花爆竹应距离燃烧点至少10米。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周围20米。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周围10米;机场周边地区继续按《关于加强首都机场周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烟花办〔2006〕8号)执行。
三、油气罐、车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等重点防火单位周围60米。
四、35千伏(含)以上输电线路和变电站为禁入点,禁入范围为输电线路两侧30米和变电站围墙外30米;在关键时期,对10 kV及以下输电线路及附属设施要加强巡视保护,确保安全。
五、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为禁入场所,其禁入场所为医院围墙外10米,其余门诊、药房不为禁入场所;幼儿园、养老院周边10米。
六、林区、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周围150米。
七、重要军事设施周围10米。
八、除《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外,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周围60米。
十、电信、邮政和金融单位周围10米。
十一、城市路网桥梁(包括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和地下空间的禁行范围为本身。
十二、大型文化体育场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大型停车场周围10米。
十三、建筑工地周围30米;房屋、走廊、屋顶、阳台、窗户的禁入范围就是它本身。
14.装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纳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消防重点单位所属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入区,10层以上或者24米以上的其他建(构)筑物30米范围内为禁入区。
00-1010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号令第50条,& quot库区及其周围5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quot。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库区周边丙类仓库不应小于140米。
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如果烟花表演和其他大型火灾
烟花是爆炸性产品。如果燃放不当,容易发生火灾事故。触发因素有:原料纯度不够、杂质含量高、原料或药物受潮等。操作时摩擦、撞击、拖拉、用力过猛、不使用专用工具等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干燥超过规定温度时,用明火烘烤,药架离热源太近;工作场所的电气开关防爆和通风不良;还有光线不足,操作场所堆积太多导致的通道太窄,工作空间拥挤,地面不干净,厂房布局不合理,甚至野生和家养动物活动导致的磕碰。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单位。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和养老院;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第三十一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及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