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这句出自《诗经》中的名言已传唱千年,意思也很简单——封建统治时期,皇帝是国度上唯一的统治者,任何土地、动植物包括人,都是皇帝私有财产。
春秋与战国时期,各个封建诸侯便开始提倡平民开垦荒地耕种。譬如,商鞅便废除了战国时期“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开阡陌,废井田)
问题来了:在此前提下,为何古代平民大部分却愿意投奔地主大户,当个永世不能翻身的佃户、包身工,而不是自己去开垦荒地?
依笔者之见,古代平民之所以不自行去开荒,无非也就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一、
一块土地是否适合耕种,是有多种条件决定的。比如这块土地地理位置靠近水源吗?土地贫瘠与肥沃程度?又能不能保证产量?那些适合耕种的土地,且又靠近水源,肯定早已被他人占据。平民百姓也不可能虎口夺食去耕种这些良田,势必他们要到那些人迹罕至,或荒山野岭进行开荒。
可是那些荒山野岭,要么土地贫瘠风险太大,收获远小于付出。就算从人迹罕至的地方,找到一块适合耕种的肥沃土地,且收成很好。但是一帮子平民百姓,又怎能保证这块肥沃的土地不会被官府或者其他地主大户觊觎?
二、
土地归属问题,历代王朝皆鼓励百姓开荒种地。比如中国南方丘陵到处都是梯田。山西、贵州等地还有开在山顶平地的田地,各种山沟沟只要能种上庄稼,肯定都会有人世代居住。
《中华古文明史》记载:“凡男子十五岁以上授露田四十亩,妇女二十亩,奴婢同普通男女,地给主人。耕牛一头加授三十亩,限四头。如系休耕田,休耕一年,加倍授给;休耕二年,加二培。露田有授有还,不准买卖。
此外,初受田男子另给桑田二十亩,可作世业,不足可以购买,多余可以出卖。宜种麻地区不给桑田,男子另给麻田十亩,女子五亩,奴婢相同。
新定居户每三人给宅地一亩,奴婢五人一亩。地方官也授予不同数量的公田。北齐、北周、隋、唐均沿此制,办法不尽相同。
可古时那些王爷、将军、官僚封地面积特别大。假设,平民百姓找到一块适合开垦的土地,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种植出了农作物。眼看要收成时,这块土地原主人(有可能是地主、官府)便找上门来收回这块土地。
说白了——适合开垦的土地,即使是荒山野岭也必是有主之物。因为古代寺庙、军屯、官府或者某个地主都能占据大片荒地,即便这些荒地没被开垦,可还是其私有物。适合开垦的荒地,或许早在千百年前被某个大家族垄断。
三、
一帮穷人到了远离安全区的地方耕种(安全区内土地都被霸占),期间会经历饥饿、水土不服、疾病、野兽、昆虫等等威胁,物质基础会消耗巨大。还有衣服、金属劳动工具、药物,都是制约平民百姓耕种土地的硬条件。
还有开垦荒地时,劳动者需要吃饭。即使第一年能顺利播种,也不会有任何收获,还要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不会出现天灾人祸。眼看着第二年农作物收获满满,但古代道路运输交通非常不便利,几千斤的粮食和其他农作物,怎样从荒地运往集市进行贩卖?那么,开垦期间的种种支出又是从何而来?
大家想想:能负担一群劳动者两年白吃白喝,其家产必定不薄。既然有这些家产去,做些小买卖,或读书、捐官都比开垦荒地要强上百倍千倍吧?
最后总结
以上这三点就是古代平民不愿,或者没有条件去开垦荒地的重要诱因。加之古代平民百姓的思想与现代人有天壤之别,且现代农业科技交通运输发展十分迅速,人类能对抗大部分天灾人祸。古代收成好与坏,主要还是看老天赏不赏饭吃。
更何况开垦荒地间的种种支出,又有谁来负担?第二年长出满满的农作物,这些农作物又怎样运往集市,以及耕地时所使用的农业器具,还有畜力,可都是一大笔的支出!
(牛是更朝代最主要的生产工具,买卖十分普遍。例如北宋时期的牛价,经历了从2贯到10贯轨迹。)
摘自《中国农史》——河南大学出版
能保证两年之内有饭吃的家底,拿这些钱去干点什么不比种地强吗?因此,古代平民之所以不敢开垦荒地,主要还是因为上层对底层剥削。已开发耕地,早已被那些大家族或者官方把持。适合开垦的土地大部分位居安全区内,非要开垦荒地,就必须去那些土地贫瘠,风险很大的荒郊野岭,收获可能远远达不上支出。
即使从非安全区内找到一块肥沃土地,种上了庄稼,收成也很好,可又该如何判断这块土地的归属权?那些地处大户都是见钱眼开的主,将这块田地抢去,官府也不可能对百姓有任何保护。
再者说,开垦荒地时劳动者要吃,一家老小近两年的支出也不少。有这样的家底和精力却非要去种地,那不是自找苦吃吗?
参考文献:中国农史、齐民要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