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于玉金 北京报道
在偷漏税问题被税务部门澄清后,知名艺人鞠婧祎又被前经纪公司丝芭传媒“开撕”。4月1日,丝芭传媒又站出来强调:“艺人鞠婧祎与我司签订的《艺人专属合约》中明确约定,影视合约有限期至2033年,并非所谓的10年+续约。”
而在这一天,由鞠婧祎主演的电视剧《月鳞绮纪》播出。因此,丝芭传媒再次强调,其已于2025年向有关法院起诉了该剧的承制方,该案目前正在诉讼程序中。
事实上,早在2025年12月,鞠婧祎与丝芭传媒就经纪合约纷争经历过一轮舆论战,双方更是早已对簿公堂,而这背后则是鞠婧祎商业价值的不断攀升与丝芭传媒不愿失去这棵“摇钱树”的现实。
又一次“开撕”
在《月鳞绮纪》开播2小时左右,丝芭传媒在微博上发布一条声明。该声明指出,“艺人鞠婧祎未经我司同意出演该剧的行为已根本性违反了合约约定,该剧承制方在明知艺人与我司有合约在身的情况下,多次不顾我司告知仍然一意孤行,侵犯了我司的合法权利。”
事实上,鞠婧祎与丝芭传媒在合约年限方面一直存在争议。2025年12月15日,鞠婧祎工作室就曾在官微发布声明称,鞠婧祎与丝芭传媒的经纪合约已于2024年6月终止,丝芭传媒无权再干涉鞠婧祎的演艺活动。
彼时,丝芭传媒认为,双方2018年签署的补充协议将合约延至2033年,并公布了自行委托的笔迹鉴定报告,坚称签名真实有效。鞠婧祎方面则反驳,协议不存在,并指控丝芭传媒伪造签名。法院两次委托鉴定(2025年2月、9月)均显示“无法判断签名为本人所写”。
而在《月鳞绮纪》即将定档的传闻发酵之时,外界以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丝芭传媒3月26日就曾发布声明强调,“我司与鞠婧祎的经纪合约纠纷正在司法审理阶段,双方从未达成任何和解。”
康德顾问团法律专家、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案件的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应该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但是由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甚至受法院案件数量等影响,一审案件对于复杂合同纠纷常需8-12个月,如果涉及鉴定、管辖权异议等均可以延长审理期限。“由于案件涉及笔迹鉴定,若进入实体审理,一二审程序在两年内结束都比较乐观。”
在合约纠纷尚未有生效判决的情况下,艺人是否有权接洽新工作?连大有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认双方协议有效且存续之前,原协议的效力处于争议状态而非“当然有效”状态。他进一步解释,艺人构成“根本性违约”的认定标准要求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合约确实有效存续;第二,艺人行为确实构成根本违约;第三,该违约不可补救。“因此,艺人原则上仍有权接洽新工作,但需承担败诉后的违约赔偿责任风险。剧组则会面临败诉后连带赔偿的风险。”
丝芭传媒在4月1日的声明中指出,该剧(《月鳞绮纪》)的播出与否并不能否定该行为的违约实质,我司已于2025年向有关法院起诉了该剧的承制方,该案目前正在诉讼程序中。
对于《月鳞绮纪》承制方是否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连大有进一步表示,在笔迹鉴定“无法判断”的情况下,2033年期限条款的效力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承制方的主观“明知”难以直接推定为侵权故意。
对于双方合约纠纷诉讼处于什么阶段以及各自主张等问题,《华夏时报》记者分别采访丝芭传媒及鞠婧祎方面,截至发稿时,各方均未回复。
司法诉讼与舆论战并进“始末”
目前针对丝芭传媒的指责,无论是鞠婧祎还是《月鳞绮纪》承制方均未给出回应。而就在本周,一则针对鞠婧祎偷漏税的实名举报信登上热搜。
该实名举报信落款时间为3月30日。举报核心内容为,鞠婧祎2024年申报收入为1100.18万元,其中近500万元来源于其原经纪公司。而仅2024年6月—12月期间,鞠婧祎参加的影视、商务等活动就有20多项。保守估计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瞒报比率近88%。
上述举报信在3月31日引发轩然大波。鞠婧祎方于当日发布声明,否认偷税漏税。
由于在2025年12月的舆论战中,丝芭传媒扬言,将就鞠婧祎和其关联人等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的行为,择日向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全网公开实名举报。因此当实名举报信发出时,各方均认为是丝芭传媒所为。
但在3月31日,丝芭传媒发文否认举报鞠婧祎,“我司并非举报主体”,但由于其随文提出三个问题,被网友指出该澄清公告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该闹剧以上海税务部门的一则通报告一段落。通报指出,“3月30日,我局收到关于鞠某某涉税事项的实名举报。自2025年9月起,我局多次收到类似举报线索,经认真核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并已向举报方反馈了调查结果。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为本次举报是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且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我局依法不予受理。”
不过,鞠婧祎方其实也在3月31日的公告中提出,近半年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频繁通过账号“丝芭传媒”发布有关艺人及所涉案件的不实信息,企图操控舆论,扼杀艺人的演艺事业。
事实上,针对合约纷争,丝芭传媒没有完全的胜算,甚至补充协议为真也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连大有告诉本报记者,即使鞠婧祎签名真实,20年合约期限(2013-2033)也可能面临显失公平或限制劳动者权利的问题,法院可能参考行业通常做法、行业惯例与公平原则,对超长期限条款进行合理性审查。他还表示,“若无法补充签名真实性的证据,经纪公司核心诉求,即确认2033年期限有效胜诉概率较低;但可能获得部分事实认定,即原合约期内违约的部分可得到支持。”
艾媒咨询首席分析师张毅认为,丝芭传媒频繁发声,本质上是诉讼僵局下的商业博弈。他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双方的核心争议在于合约效力问题,且各自立场坚定,单纯走司法路径周期较长,胜算也不明朗,因此丝芭传媒高频率采取行动,或许有商业方面的特殊意图。其对于现役艺人的警示及相关方议价主动权,应该会有所考量。
丝芭传媒为何“死揪”一姐
艺人与经纪公司产生纠纷,在行业内并非罕见事情,但是如丝芭传媒与鞠婧祎这般又是隔空喊话又是对簿公堂的并不多。
丝芭文化成立于2010年5月,创始人为王靖,2013年,丝芭传媒推出大型女子偶像团体SNH48,开创内娱偶像运营新路径。在此体系下,鞠婧祎作为二期生于同年出道,并迅速崛起为团队核心。鞠婧祎更在2017年成为该团首位实现总选举连冠的成员,随后“升格”进入明星殿堂。
在这段时间,丝芭传媒也获得了多轮融资。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丝芭传媒获得来自创新工场的A轮融资,此后直到2018年,每年都能获得一轮或者两轮融资,2021年6月斩获E轮融资,至今未有新的融资。
据媒体公开报道,早在2019年,丝芭传媒颓势显现,当年10月,其上调了北京、上海、广州的星梦剧院门票,不同座位等级涨幅在10—30元之间,虽然幅度不大,但亦释放了“需要资金”的信号。其此后探索转型也均未成功。
就在双方争执期间,曾经作为资本宠儿的丝芭传媒也被扒出负面消息。据公开信息平台显示,2025年,丝芭传媒及其董事长王靖成为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股权冻结金额累计近1.3亿元,冻结期限长达三年。
另据北京产权交易所消息,2026年2月,上海星澈计划清仓持有的15.54%丝芭传媒股权,转让价格为1.21亿元。上海星澈为丝芭传媒的第二大股东。
同时,财务数据显示,丝芭传媒2024年实现营收5.76亿元,净利润为1984.3万元。而随着鞠婧祎自立门户,丝芭传媒2025年前10个月实现营收3.54亿元,净亏损为3899.3万元。
参保人数的变化似乎更能看出丝芭传媒的困境。天眼查显示,2025年,丝芭传媒的参保人数仅剩2人,而在2023年、2024年,该公司的参保人数分别为209人、71人。
作为对比,鞠婧祎于2024年6月18日在个人微博宣布“2024年6月18日到期不续约的决定”,此后,她仍获得不少代言,涉及服饰、美妆、珠宝等领域。除了已经播出的《月鳞绮纪》,鞠婧祎还有3部待播剧。
有市场传闻,丝芭传媒向鞠婧祎索要3亿元的解约费。
事实上,鞠婧祎并非第一个与丝芭传媒产生合约纠纷的艺人。据多家媒体公开报道,黄婷婷、冯薪朵、戴萌、陈泓宇等多名艺人均与丝芭传媒产生过合约纠纷。已公开解约赔偿金额的艺人中,黄婷婷被判赔350万元为目前公开案例的最高纪录。
连大有认为,由于该类合约纠纷频繁,艺人签订协议时,要仔细研究经纪合同,签约时争取期限条款+自动续约选择权的分离约定,对格式条款要求逐条书面确认,保留协商过程证据,争议发生时及时主张显失公平撤销权。对经纪公司而言,既要避免依赖“超长年限”锁定艺人,转向项目制合作+优先续约权模式,又要完善合约管理的合规审查,防范签名真实性等基础风险。
连大有进一步表示,由于资本方追求的是长期锁定以回收前期投入,而艺人追求的是职业发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超长期限的“卖身契”条款虽未必无效,但已面临越来越严格的司法审查。
张毅表示,为了平衡经纪公司投资回报与艺人的自主权,经纪公司应该建立阶梯式的共赢型商业规则,用合理的合约年限替代超长绑定,按照艺人成长阶段动态调整收益分成,通过透明财务的方式和股权激励方式实现双赢,同时明确公司在服务赋能艺人方面的决策分工,或许是一种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