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很多人还不知道成都离婚咨询的九大常见问答。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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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专业帮助离婚当事人处理离婚问题,提供离婚咨询和协议撰写服务,但俗话说得好,拆了庙不如拆了婚!在你选择离婚之前,我们想提醒你:
任何婚姻的缔结都不容易。无论从宗教、道德还是法律的角度来看,它都倾向于保护婚姻的完整性。当夫妻之间出现隔阂时,各方首先要尽力保护,以免对双方和家庭造成伤害,尤其是孩子。结婚不易,离婚需谨慎!
但如果确定离婚是处理婚姻问题的最佳方式,那就没必要有心理负担。离婚律师一直坚持离婚从来不是人生的失败,而是新的更好的生活的开始!
问题一:法律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回复:感情不和是一种主观感受。法律没有办法直接规定,也不可能详细列举。**法律只规定了一些明显影响夫妻关系的特别重大的行为或者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应当判决离婚:
①一方重婚或婚外与他人同居的;
②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抛弃家庭成员;
③一方有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
④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
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关于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十四种情形,如:领了结婚证后,没有共同生活,但没有和好的可能;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等。
问题二:我们夫妻分居2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回复:**判决离婚的法定因素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导致婚姻已分居2年。
所谓婚内分居,就是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虽然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但并没有住在一起。比如吵架后,一方出去租房或回娘家,再也不回家。
同住一屋只是“分床”,也就是住两个房间,一般不算分居。
因工作原因分居,如一方被单位分配到外地工作一年,另一方形成事实上的分居,但这不属于**一定会离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
同时,两年的分离需要连续性。如果分开一段时间后又住在一起,然后又分开,分开的时间从第二次分开的日期重新开始计算。
而且我国婚姻法中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所以“连续分居2年”并不能导致自动离婚的后果。如果要离婚,要么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要么一方去****通过****的调解或判决离婚。否则不构成法定离婚,即夫妻关系的解除。
问题3:重婚和婚外同居有什么区别?
回复:比如重婚一般是指A和B领了结婚证后,A和C公开同居或长期以夫妻名义领结婚证,A构成重婚罪;
一般同居是指A和B领了结婚证后没有住在一起,而是A找了C长期住在一起,但对外并不自称已婚。a和C婚外同居。
两者的区别在于重婚的夫妻不一定同居,婚外同居的不一定领结婚证。
问题四:被**判决不离婚(驳回诉讼请求)不能离婚吗?
回复:当然不是,但是在第一批离婚案件中,第一份离婚判决书是比较少的。
大量理由是原告不能证明双方是符合法律规定来判决离婚的。所以,**不会轻易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是直接判决驳回离婚一方的诉讼请求。并且在第一次离婚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如无特殊情况,不能要求离婚。
这段时间是法律给提出离婚的双方的一个缓冲时间。在此期间,夫妻双方要加强沟通,努力弥合夫妻关系。如果半年后夫妻关系无法修复,那就可以回到*****。
问题五:结婚时男方给的礼金,离婚时女方能退回吗?
回复:彩礼是否返还,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最高****《关于适用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前款第(三)项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准。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只要双方领了结婚证,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还是比较难的。
我们具体来看,比如第二点“你们没有同居”在实践中很难证明(怎么证明你们同居过?),比如第三点“生活困难”,这个说法的标准不是指相对意义上的困难,而是绝对意义上的困难,而且必须是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综上,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必须符合上述规定。
问题6:如果离婚,只有亲生父母才有探视权吗?如何享受无条件探视权?
回复: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配偶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老人探望孙子女的权利没有明文保护。因此,如果家里老人想通过**获得孙子女探视权,还是有一定的障碍和风险的。
当然,也有一些**逐渐适用《民法通则》中“尊重社会公德”等规定,保障老年人对孙子女的探视权的情况。我们认为这种做法也是维护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问题7:离婚时,**认定我只有探视权,那我可以把孩子带走自己抚养吗?
回复:探视权的行使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调解书/判决书等的内容进行。如有超出约定的探视要求,应征得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及子女的同意。
如果协议或调解书/判决书中的探视权内容不明确,我们一般认为行使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在短时间内照顾孩子,比如周末甚至寒暑假带孩子一起生活。当然,具体实现还需要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和孩子本人的同意。
如果想把孩子长期带走,自己抚养,可能会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如果你有这样的需求,可以和对方协商换一个。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要求变更抚养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办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只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才能实现。
(一)随子女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残疾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或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
③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且对方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作为离婚中仅被**授予探视权的一方,在带走孩子之前,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问题8:我是**妈妈。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首先站在法律规定和实际条件上,同时根据孩子的年龄综合判断女方获得抚养权的优势。
(1)对于未满两岁的孩子,除非孩子的母亲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未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及其他导致无法照顾孩子的情形,一般来说,会随母亲生活。
(2)对于两岁以上的孩子,**会综合考虑父母的抚养条件,确定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
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①子女与谁长期稳定地生活在一起;②哪一方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然后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③哪一方的经济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④一方是否有赌博、吸毒、酗酒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因素,或患有不利于照顾子女的疾病等。
(3)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除了上述四个条件外,还应考虑孩子的意见。
从全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孩子生活的稳定性和成长环境的一致性来看,**妈妈在争夺抚养权时肯定是有优势的,所以**妈妈应该保持这种优势。但是**妈妈的问题是**妈妈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财务方面可能是最薄弱的一环。她必须知道自己个人的优缺点,做好相应的准备,所以**妈妈需要准备尽可能多的证据,证明自己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
最后,如果母亲确实经济困难,但还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建议你离婚时尽量协商孩子的抚养权。
问题9:离婚后男方一直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回复:如果遇到这类问题,可以先咨询律师。建议请律师先给男方发“律师函”,要求他支付赡养费。
①如果男方在收到律师函后愿意支付,那么为了更好的执行,也可以和男方协商签订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男方不支付赡养费的违约责任;
②如果男方收到律师函后仍拒不支付,建议自行或委托律师向**提起诉讼,必要时向**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我们在大量的离婚咨询服务中接触了太多的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了大家的痛苦和无奈。
这种痛苦不仅来源于财产分割不清,更来源于情感和精神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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