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新西兰油漆清关/目的地查验要求/如何进口油漆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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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7:02:35

进口新西兰油漆清关/目的地查验要求/如何进口油漆不再迷茫

油漆是一种用于装饰和保护物体表面的涂料。它通常由颜料、树脂、溶剂和添加剂等成分组成。

油漆可以通过喷涂、刷涂或滚涂等方式应用于各种表面,如木材、金属、墙壁、塑料等,以提供美观的外观、防腐、防锈、耐磨等功能。油漆可以有不同的颜色和光泽度,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根据用途和性质的不同,油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例如木器漆、汽车漆、墙面漆、防锈漆等。每种油漆都有其特定的配方和适用范围,以满足不同的需求。

如何进口危险品海关申报/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注意事项:

一、单一窗口信息填报

(一)检验检疫名称:应选择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二)危险货物信息:

(1)“非危险货物”选择“否”的,需填写“UN编号”、“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除外)和“包装UN标记”(散装、有限和例外数量除外);

(2) “非危险货物”选择“是”的,其他信息栏可为空。

(三)货物属性:应勾选“件装危险化学品”或“散装危险化学品”

注意:多品名申报时,请将危险化学品和需要两用物项证的商品统一申报在前面,不要穿插申报。

二、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注意:上传随附单据时,请按照品名申报顺序依次上传以上所列文件(一项品名四份资料为一组有序上传)

三、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填写:

(一)化学品正式名称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品名”栏对应名称,第2828条目的易燃液体应填写“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

(二)联合国UN编号适用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填写,UN编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

(三)危险化学品危险种类应填写产品安全数据单(MSDS)第2部分的危险性概述中的GHS危险性类别信息。

(四)包装UN标记适用于属于危险货物的件装危险化学品填写,应与实际货物标注的UN标记一致。采用有限或例外数量包装运输的,填写有限或例外数量。

(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栏应手写签名,并由企业盖章。

四、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样本

危险公示标签应符合《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29系列)的要求,内容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标识、资料参阅提示语等。

对于容积小于或等于 100 mL 的危险化学品小包装,危险公示标签要素可以简化,简化标签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资料参阅提示语。

五、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

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信息应完整、准确,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的要求,包含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危险性概述、成分/组成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和储存、接触控制/人身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信息、生态学信息、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他信息等16个部分,顺序不得有误,内容不得空项。

注意:

“货物属性”与“检验检疫名称”是否一致,申报为“件装危险化学品”或“散装危险化学品”的,不得选择非危险化学品的检验检疫名称。

“包装UN标记”显示的包装类别是否高于或等于“包装类别”栏中填写的包装类别。

系统申报填写的“UN编码”、“危险类别”、“包装类别”与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中信息是否一致,“包装UN标记”与《进口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中填写的是否一致。

符合性声明与中文安全数据单中的联合国UN编号、危险种类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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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通关知识分析: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进料加工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进料加工贸易,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进料加工贸易按照对外签约形式分为“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和“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是指我方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运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再返销出口的交易形式。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715”,简称“进料非对口”。

“进料加工对口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分别签订进出口对口合同,料件进口时,我方先付料件款,加工成品出口时再向对方收取出口成品款项的交易形式,包括动用外汇的对口合同或不同客户的对口的联号合同以及对开信用证的对口合同。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615”,简称“进料对口”。

境外客户为境内企业加工复出口产品提供进口5000美元及以下、数量零星的辅料或包装物料以及数量合理直接用于服装生产车间的小型易耗性生产工具。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815”,简称“低值辅料”。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进料加工项下进口料件和加工出口产品。

2.设立保税工厂的加工贸易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

(二)本监管方式不适用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其监管方式为“区内加工货物”(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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