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80年代,香港最为出名的艺人分别是郭富城、黎明、刘德华、张学友。他们被称为香港娱乐圈的''四大天王'',火遍了大江南北。其中最受人追捧的就是刘德华。
而刘德华有一个粉丝,迷刘德华迷得堪称入了魔。1997年,杨丽娟家里拿出所有积蓄9900元,给杨丽娟报了一个香港的旅游团,希望通过这一次能够见到心慕已久的大明星。可是他们却完全连刘德华的影子都没有见到,此后为了见刘德华,杨丽娟先后与父母6次去往北京,3次赶往香港。
面对女儿如痴如狂的追星,其父母不但没有阻止,反而还有求必应,跟着女儿一起追星。在杨丽娟17岁那年,父亲提前退休,专门来照顾她。实际上,杨丽娟的家境并不富裕,甚至可以用贫寒来形容。那会,父亲为了完成女儿的心愿,不仅提前退了休,还把一家人唯一住的40平的房子卖了。目的不言而喻。
然后父亲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去见到刘德华把自己的肾都卖掉了。因为卖肾消息引起了媒体的注意。媒体开始报道着杨丽娟和他父亲追星的新闻,因为媒体的关注让杨丽娟如愿以偿地见到刘德华。而这么多的努力却仅仅只换来了一个拥抱,一张合影。她当然不甘心,于是对刘德华提出,要求单独见面,结果在意料之中了,刘德华拒绝见面。紧接着第二天3月26日,杨父就走上了跳海自杀的绝路。
而刘德华也因为受到社会的舆论的压力,一度陷入抑郁,最好还是已匿名的方式帮助杨丽萍还清的高利贷,而杨丽萍如今在一家超市里,做着简单的导购工资,与母亲生活在廉租房里,靠着低保和工资度日。所以一定要理智追星,把明星当榜样去激励自己更加优秀,而不是占有、强迫,既伤害了自己也给偶像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此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