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见习记者 李迎
通讯员 陈贝
实习生 朱诗清
一张法院的传票是如何到达当事人手中?7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亲身体验了法院干警送达传票的全过程。
20日的早晨8点,武汉还下着中雨。东西湖区法院立案庭送达组就忙碌起来。当日一同执行送达任务的有立案庭书记员祁凡和法警队法警周晖。“我们每个法庭都有送达组。送达组通常由一名法警和一名书记员组成。立案庭送达组基本上承担了全院90%的送达任务。”
周晖告诉记者,按照法院的要求干警们上班时间是早晨8:30。通常送达组的干警会提前10分钟到达单位。“主要是要熟悉当天送达案件的基本案情和办理相关的手续。”
每天来回100公里,走遍武汉大街小巷
8:30,周晖与祁凡两人一同坐上了一辆警车,正式开始了一天的送达工作。祁凡指着身旁的一沓约15厘米的材料,告诉记者“这就是我们今天要送达的材料”。
祁凡解释道,在外出送达传票之前,都会有负责电子送达的书记员电话联系当事人。电子送达不成功,对于联系方式和家庭地址比较明确的当事人,他们会选择直接上门送达。“如果根据地址找不到相应的人,我还要去社区居委会或者警务室。”
“大家都戏称我们是‘东法快递’”周晖打趣地说道。他加入送达组已经有2年多了。周晖粗略地估算了一下,每天工作下来,他们每天至少要开车100多公里。
“没干这份工作之前,我每天的行动轨迹基本上是‘家——法院’。”虽然自己在武汉生活了多年,但是仍对武汉的许多地方比较陌生。进入送达组后,每天都会走街串巷,一周下来几乎把武汉的大街小巷跑了一个遍。
送达组的工作比较累,有时晚上和周末也要外出送达。有一次,晚上八点周晖与同事还在执行送达任务,当事人感到疑惑:“这么晚了,法院还在工作?你们不会是骗子吧?”周晖和同事连忙拿出自己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当事人才打消了顾虑。
遭遇当事人抵触,普法释法是关键
警车外,风雨还在继续。“像这种天气在外面跑对我来说是常态。”周晖告诉记者。
周晖和祁凡送达的第一份传票是关于民事财产纠纷。由于当事人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周晖和祁凡只能采取上门的方式进行法律文书的送达。不巧的是当事人不在家。当事人的家属得知法院的来意后,对当事人有欠债的行为矢口否认。并且,家属拒绝在送达文书上签字。
“接收诉讼材料不意味着你们就是过错方,只是代表被告方对于诉讼一事表示知情”,祁凡向家属解释道,“在案件审理中,被告和原告的权益是一样的。”然而,当事人家属仍然拒绝签收。
无奈之下,周晖只能把相关材料在当事人家门口进行张贴。记者在现场看到,张贴在门口的材料中除了一份诉前调解的《告知书》,还有一份原告举证的材料。周晖表示,在日常的送达工作中,当事人对他们的送达工作产生抵触、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
“很多时候,老百姓不理解诉状的含义,认为只要接收了好像就有罪,所以拒绝签收诉状,这时我们要向他们耐心解释我们的诉讼程序”,书记员介绍。
这个时候,负责送达的干警就要肩负起向当事人普法释法的责任,向他们传递诉讼信息、解释诉讼程序。若当事人依然拒绝接收,送达组会在告知当事人的前提下,将诉讼材料进行张贴送达。“若遇到极特殊情况,当事人下落不明,我们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将诉讼信息登报告知,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周晖说。
在记者的体验采访中,仅20日上午送达的五组诉讼材料中,就有两组当事人因抵触情绪,而采取张贴当事人门口的方式进行送达。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