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焦点(文/唐梓钦)近日,宁夏贺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网约车停运损失纠纷,网约车司机宁师傅拿到了停运赔偿。
5月13日,宁师傅驾驶的网约车被黄某驾驶的重型结构货车追尾,造成两车受损。经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黄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事故后续处理中,双方在网约车修理期间的运营损失金额上存在分歧,引起纠纷。宁师傅向贺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黄某赔偿网约车停运损失费6500元。
调解员调解时,认为网约车停运给当事人造成间接经济损失,停运期间的经济收入随市场行情、实际运营情况而变化,对小型出租客车建议以220元/天作为参照标准计算运营损失,获得双方认可。但黄某对宁师傅网约车15天的维修时间存疑,承办根据维修清单当场与修理厂核实,因电动车辆配件库存备货少,修理时效15天属实。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宁师傅放弃部分损失,黄某当场给付赔偿款。
在此之前,南昌网约车司机胡师傅也曾告诉我们,4月28日早上他驾车与另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安全气囊都弹出来了。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对方主责,胡师傅次责。
胡师傅的车在修理厂修理了21天,影响了他的日常收入。经过多次交涉,对方并不愿意赔偿停运损失。5月25日,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停运损失标准按照一天150元计算,21天就是3000多元。由于胡师傅在事故中承担次责,这笔费用需要按照7折处理,最终另一方司机赔偿2000元。
胡师傅说,走法律途径并不难,就是准备资料繁琐一点。这些资料包括了民事起诉状、事故认定书、自己的身份证、驾驶员证、行驶证、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证,还有日常营运收入流水、修车进出厂时间证明等。另外,还要到交警部门调取对方的个人、车辆、住址等信息。
也就是说,要索赔停运损失,首先网约车司机必须是双证合规司机。其次,在交通事故中是无责或次责的一方。此外,还要有真实有效的维修证明。
如果弄虚作假,不但不会获得法院支持,还会受到处罚。7月11日,深圳特区报就报道了一起网约车司机串通汽修点伪造证据双双被罚的案例。
网约车司机吴师傅驾车与蓝某的车辆碰撞致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蓝某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吴师傅诉至法院,要求蓝某赔偿自己在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车辆维修证明显示时间长达21天。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交通事故为轻微的追尾事故,并未造成车辆严重损害,吴师傅主张21天维修时长的举证存疑。法院依法传唤吴师傅、A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负责人到庭,二者均承认串通伪造车辆维修时长证明、虚报维修时长,涉案车辆实际维修时长仅为5天。吴师傅供述,为索取更多停运损失赔偿而弄虚作假,A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则表示,应吴师傅要求出具的虚假时长证明,并不清楚该行为涉嫌违法。
法院认为,二者行为侵犯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妨碍案件的公正审理,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对吴师傅和A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分别罚款5000元、50000元。二者均服从罚款决定,按期缴纳了罚款,并向法院出具悔过书。吴师傅也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