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审判》中有则寓言《在法的门前》道出了一种现代人的精神困境:乡下人站在法的大门外,大门始终敞开,守门人却告诉他“现在不能进去,或许以后可以”,于是他在无数次的等待与揣测中耗光了生命。
今天,我们活在一个规则越来越多的时代,公司有制度,行业有规范。可奇怪的是,规则多了,我们反而不知道应当如何行动,迷茫、悬置、自我怀疑,陷入深深的“不确定性之痛”中。
有人说:“这是画地为牢,全是我们自己给自己套上了诸多枷锁!”人生而自由,但名目繁多的规则反而造成了现代人的焦虑与不安。仿佛只有剥去一切规约,人才能重新抵达松弛自在的境地,回归自然本心。
其实,规则与心灵的自由并不矛盾。康德曾说:“一个自由的意志和一个服从道德法则的意志是一回事。”真正的自由绝非随心所欲的任性,而是人的自我立法,是我们自觉服从理性的法则,而非被欲望、偶然的情绪裹挟。
图源:前线理论圈
这份对规则的信任与遵从得以成立有一个前提:规则本身须是公开的、普遍的和清晰的。人对秩序最深的渴望,本质上是对确定性的预期。黑格尔就强调:“法律必须普遍地为人知晓,然后它才有拘束力。”倘若规则晦暗不明,就丧失了它的本质。
“法者,治之端也。”规则作为管理的开端,要义便在于公之于众,公允无偏。隐秘的规矩,无论立意多么良善,都只会滋生猜忌。公开意味着所有人拥有同等获取规范信息的权利,不必再为信息差付出昂贵的精神代价。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规则的可贵,正在于它不偏袒任何人。可倘若规则本身模糊,像一团化不开的墨,那便无所谓阿贵不阿贵了——因为谁都可能成为那个被墨团溅到的人。当规则弹性过大,执行全凭临时裁量,那么每一次“裁量”就都成了一场赌博。
图源:前线理论圈
我们活在一个与他人互动的世界,总归得知晓何为可为,何为不可为,知晓行为将导向何种结果。倘若标尺如同风中的苇草,随风俯仰摇摆:同一件事,此地许可,彼地便成僭越;一样的过错,有人得到宽宥,有人承受重罚;纸面上高悬一套道义,现实中却通行着一套秘而不宣的潜规则。焦虑便从这片模糊的缝隙之中疯狂生长。
安心,不在条文多寡,而在边界澄明。
清晰稳定的规则懂得自我节制,明白何为应当管束,何为该留给人的自由腹地,不随意扩大管控的范围,拒绝层层加码。边界之内,人尽可以自主抉择、舒展生命;逾越边界,则应承担既定后果。不必时刻提防临时的苛问,不必反复揣摩风向的流转。
相反,大量冗余的规章,恰恰是为了填补底层逻辑的漏洞而不断堆叠的补丁。边界模糊,人们只好用更多规则去封堵疏漏,补丁复补丁,体系日益庞杂臃肿,根源的混沌却未曾消解。
好的规则能够驱逐潜规则的阴影。个体行事不再仰仗运气、人情与博弈,而是仰仗理性与公益。当正义不是命运的恩赐,而是制度必然之结果时,那么对不确定性的焦虑将得到根治。人们不必为了破译潜规则、预判未知风险而耗费的心神。
图源:视觉中国
当然,清晰不等于冷酷严苛。
明晰的是规则的边界,而非处置的不近人情。把标尺摊开在阳光之下,是为了让人预知行为的后果,为了免除人们在揣测惶惑中苦苦挣扎,而非预设人性充满沟壑,人为地制造人与制度的对立。相反,边界越是清明,反而越不必动用凌厉的惩戒,人自可从容立身,在规则的庇护之下保有生活的柔软与温和。
规则的本意,从来不是尽可能地禁锢人,而是自由的现实形式。“法明而信”,删去多余的层层加码,守住清晰、稳定、一视同仁的边界,规则才能把人从无尽的揣测博弈中解放出来,人才能卸下精神重负,把生命归还于真实而具体的生活。
作者:魏博,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讲师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