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是一种好美德,尤其是学雷锋做好事的行为更值得被表扬,可是有时好心未必能换来好报,甚至还会给自己带来无妄之灾。
福建莆田女生扶摔倒女子遭索赔事件引发热议,一大妈骑行摔倒,两名初中生骑电动车转弯路过帮忙扶起,结果被认定承担次要责任,大妈自称被女孩吓到摔倒,索赔22万。女孩家长表示难以接受,认为女儿是出于学雷锋、做好事的善意才伸出援手,如今却因助人行为面临追责,不仅给家庭带来经济压力,更给孩子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
看到如此“奇葩”的事情,一些网友直接忍不住炸了,“好心扶人反被讹”情绪开始蔓延,有网友直接表示:以后谁还敢教孩子做好事,有网友表示:好心扶人为何要担责?甚至还有网友表示:两位小女生应该是学雷锋榜样才对,如若担责,又是一次对社会文明的否定。
由此可以看出网友们对初中生扶人被索赔22万的追责非常不满,认为是老太太碰瓷,好人没好报,那么到底为何两初中生帮扶老人被定次责?
交警认定这是一起“无接触事故”,老人负主要责任,而女生因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车,且骑行未靠右、转弯未让直行,其行为对事故存在一定影响,因而被判定为“次责”。那么何为无接触事故?
无接触交通事故是指当事双方未发生物理碰撞但存在因果关系的交通事故形态,责任划分并非以“是否碰撞”为唯一标准,而是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当事人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过错程度大小为核心依据,即使车辆或行人之间没有发生物理接触,只要一方的行为诱发了事故,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问题就来了,是好心扶人被讹,还是次责认定是否合理,监控视频显示,两名初中女生骑电动车途经现场,两人到达时大妈已摔倒,双方未发生物理接触,大妈摔倒的诱因,或是先避让白色车辆,至于是否因为两名女生骑行的电动车突然出现吓到大妈一说就存在争议,但是有一点可以确认,如果两初中生因为搀扶老人被讹是不合理的,所以该事件最大争议点还是事故责任划分,希望可以做出令人信服的判断,不然很可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