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邵县一原村支书被指“小官巨贪”,多年举报为何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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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6:20:54

一个小小的村支书,根本都不算官,但曾某意涉嫌严重贪污犯罪问题时间跨度之长,涉及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之多,涉嫌犯罪金额之巨,令人触目惊心;一个村民自治组织的一把手,居然可以把手中的权力“发挥”到这样的极致,令人难以置信。

2015年至2025年,是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转换过程,国家为此投入了巨额资金实施基础设施改善升级惠民工程。

但是,也正是此期间,邵阳市新邵县雀塘镇棉花塘村数十名村民持续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原村支书曾某意在村部建设、道路硬化、水利设施共32个工程耗资两千余万元的民生项目里,涉嫌利用手中权力,通过违规发包给亲兄弟、虛报工程量等手段套取巨额资金。村民们说,曾某意就是“小官巨贪”的典型代表。

村民反映,雀塘镇棉花塘村原村支书曾某意主导实施的部分项目存在未按规范施工、一些水塘修复工程因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完全丧失灌溉功能,导致数百亩农田无法耕种。

日前,《陈勇评论》进行了实地调查。

举报人苏伟向《陈勇评论》提供的一份邵阳市审计局《关于举报事项审计查证情况》,查证事实如下(节选):

一、山塘维修工程造价不实、资料不齐,涉嫌多计多付工程款235470.27元(根据中介机构初审结论计算)。

2016年至2018年,棉花塘村(由原清水村与棉花村合并而成)的李家老院子山塘、鞋子塘、两日塘3个山塘维修(修复)工程,由各村组选人承修,村负责监督。

完工后,棉花塘村委托湖南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瑞公司)对鞋子塘、两日塘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经村支书曾某意核批支付工程款。

2023年,雀塘镇人民政府又委托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公司)对以上3个山塘维修(修复)工程造价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初审报告。根据村账记录、村会议记录、中介机构审核结论,经审计组汇总统计,棉花塘村3个山塘维修工程报账付款明细表如下:

审计调查发现,两日塘维修工程承包人曾某群为原村支书曾某意之兄,曾某意本人未提出回避,并于2016年12月25日,代表清水村村委会与清水村9组(曾某群)签订了两日塘维修施工合同,合同价为115636元。

2016年12月28日,曾某意、曾某群又分别代表棉花塘村委会和湖南首建项目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首建公司)签订两日塘维修施工合同,其合同价格变更为 264724.35元(比原合同价高149088.35元,无说明材料)。

查棉花塘村委会当天会议记录,变更理由是“清水村两日塘已修好,工程量需要审计才能付款,但因原来是个人签合同,审计所不会审计,需找有资质的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再送审”。

查《雀塘镇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通报》(雀党发(2017〕25号),曾某意 2017年4月才当选为棉花塘村支部书记,而曾某意2016年12月25日代表清水村、2016年12月28日又代表棉花塘村(加盖棉花塘村委会公章)共签订两份两日塘维修施工合同(前后相差三天),且签订日期有明显修改痕迹,新合同很可能为2017年补签。

由于发包方代表即曾某意与两日塘承修人即曾某群为兄弟关系,先后两份施工合同差价大,有串通作弊、优亲厚友的嫌疑,其工程造价两次审计的结果也截然不同。

以上,按雀塘镇委托的建科公司的审定价计算,鞋子塘维修项目涉嫌多计工程款85269.74元、老院子山塘维修项目涉嫌多付工程款83242.68万元,两日塘维修项目涉嫌多计工程款 152227.59元、多付工程款 152227.59元,共涉嫌多计工程款 237497.33元、多付工程款 235470.27元。

二、村部建设工程未竣工结算即超合同价支付工程款201681元。

棉花塘村部由邵阳新邵赛双清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建投)作为业主方进行招标,乡镇组织实施。该村部申报建筑面积为634㎡,县城建投按村级服务平台一的标准支付499㎡的建设资金(国开行贷款),超出部分建设资金由村里自筹(县扶贫办拨扶贫款)。

村部建设2017年9月12日开工,2017年12月31日主体已完工(据村委会公示复印件),已投入使用。无竣工结算、审计审核资料,无法核实实际工程造价。

该工程县财评预算为118.42万元(招标价),县城建投与工程承包方一湖南亿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晨公司)签订的合同价为 111.31万元。

经审计核查,棉花塘村累计支付村部建设款项95.4771 万元(含征地、测绘、工程等费用),其中2018年2月12日经村支书曾某意等人签批支付亿晨公司工程款60万元,凭县城建投与亿晨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亿晨公司开具的收据、村委会关于村部主体完工的公示付款,无工程结算资料,亿晨公司也未开具工程发票。

棉花塘村委会又出具证明,2019年1月由县城建投支付亿晨公司工程款71.4781万元,县城建投表示对村里已付60万元工程款不知情。

工程迄今未经审计(合同约定须经新邵县审计审查才能办理工程结算),未提供工程量清单,也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业主方县城建投公司疏于监管,村委会未照章办事,违反合同和相关程序。”

邵阳市审计局《查证情况》显示和举报人苏伟反映:由林某千从税务局以个人名义开具80万元税务发票,由扶贫办支付80万元到棉花塘村部对公账户,村部用扶贫款20万元作为征地款,将60万元打亿晨公司,亿晨公司没有与村部签订承建合同。

亿晨公司又将这60万元打入到孙某私人账户59.9万元,孙某又将59.9万元打入到唐某某私人账户,而这两个人跟村部的工程没有一点关系,林某千又将代开80万元的工程税务发票所交税费到村部进行报账,而林某千不知道是何方人氏。

由于上述由举报人苏伟提供的邵阳市审计局《关于举报事项审计查证情况》未落款和加盖公章,《陈勇评论》根据苏伟提供的邵阳市审计局刘科的电话进行核实,刘科回应称不清楚情况。苏伟则说刘科已经退休,是刘科告知他有关事项已向邵阳市纪委移交,苏伟承诺对邵阳市审计局该份查证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而从另外一系列新邵县雀塘镇政府委托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的部分结算审核报告中可以佐证邵阳市审计局《查证情况》的真实性。

其一是《关于清水村公路硬化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金额为725640元,审减总金额为372500元。审核发现的问题:缺少设计图纸、竣工图、预算书、结算书、签证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专项方案、批复文件等;结算凭证为复印件。

其二是《清水村山塘山塘除险加固工程结算审计报告》。送审总金额为1465027元,初步审定总金额为150882元。审核发现的问题:无投标文件电子档及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缺少清水塘合同外增加70.63万元的清单明细,存在重复计量嫌疑等。

其三是《棉花塘村老棉花饮水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送审总金额为451396.3元,初步审定总金额为46798.5元。审核发现的问题:缺少设计图纸、竣工图、批复文件等。

其四是《关于棉花糖村农村公路建项目结算审核报告》,送审总金额为1980656元,初步审定总金额为158108元。审核发现的问题:设计图纸、竣工图、签证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专项方案、批复文件等。

仅上述四个项目的总送审总金额为4622719.3元,而初步审定总金额为728288.5元,两者相差3894430.8元。这也就意味着,仅上述四个项目的实际建设费用仅七十二万多元,建设费用虚增了近三百九十万元。虚增比例达到了惊人的542%。

举报人苏伟提供的部分施工合同还显示:棉花糖村委会作为甲方发包给曾某国施工的柳家塘工程签订两个合同,一个合同为30万元,一个合同为20万元,共50万元。经过审计,工程量实际为20万元左右。

苏伟举报的相关情况还包括:曾某意通过签订6个虚假征地合同,套取征地款12万余元,使真正被占地人苏某明等人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征地款。

2021年7月,县财政拨付棉花塘村征地款16万元,打入村部账户,曾某意为了从中套取这些征地款,签订了6份假合同,他将这些款项转入到签订合同人的私人账户,付出一点好处费,又将所有的资金取现金给了曾某意私人。

如苏某明转入到他女儿名下20900元,而苏某明女儿陪同曾某意一起到银行取钱,给了3000元给苏某明女儿树苗补助款,其余17900元就交给曾某意。曾某意虚报村里改厕户数,套取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及村部补助资金10多万元。

2016年至2017年,曾某意担任村支书期间,3个私人银行账户往来转账流水达600余万元。举报人苏伟由此指控曾某意涉嫌贪污犯罪资金达千万元之巨。

2024年9月10日,湖南省审计厅对苏伟的举报进行回复称:“邵阳市审计局正按程序将部分已核实的信访事项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邵阳新邵县一原村支书被指“小官巨贪”,多年举报为何不了了之?

实地调查中,新邵县雀塘镇镇长何珊向《陈勇评论》介绍,新邵县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曾某意涉嫌套取的工程款已经启动了进行追缴的司法程序,交通部门亦在同步对涉嫌虚增的道路建设相关款项进行追缴。

而针对一些水塘修复工程因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完全丧失灌溉功能,导致数百亩农田无法耕种的问题,何珊称正在进行整改工作,比如种植油菜花,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要恢复水塘蓄水灌溉功能。

新邵县纪委书记黄安石回复《陈勇评论》称已经收到邵阳市审计局移送的审计报告,湖南省纪委、邵阳市纪委、新邵县纪委对相关举报高度重视,已经对曾某意的问题立案。当《陈勇评论》询问何时有结果时,黄安石表示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不便透露。

《陈勇评论》注意到,早在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提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问题。此后,对于乡村不正之风、腐败问题的关注,基本从未缺席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

明确提出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在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要求“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一号文件发布后,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

202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对乡村振兴领域正风反腐做出明确部署。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抓的两个全国性专项整治中,其中一个就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在该专项整治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相关问题11万个,处分8.9万人。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法为“持续深化整治”。

也正是在上述进程中,新邵县雀塘镇的村民们亦在持续地对原棉花塘村支书曾某意进行举报。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涉嫌巨额贪污犯罪的曾某意竟然能够至今安然无恙。

仅仅只是在2018年4月,李某成、李某军代表清水塘村200多名群众举报,雀塘镇政府对举报村民答复称:

“由新邵县纪委牵头调查,发现对曾某意在担任清水村支部书记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违反廉洁纪律:2011年和 2012年清水村委为争资跑项到县直相关单位协调工作关系,用公款购买烟酒及土特产送礼开支 29177 元。2013年清水村委为争资跑项到县直相关单位协调工作关系,用公款购买烟酒及土特产送礼开支13811元,对此应负直接责任;

二是违反群众纪律:2016年10月违规收取李某明2000余元、苏某6490元用于请客送礼等开支,且不能说明开支去向,(上述两笔款项曾某意己全额退还);

三是违反工作纪律:2012年1月16日,曾某意签字同意清水村委将村里9330元招待开支以修堡坎的名义进行报账,对此应负直接责任。

2017年12月20日,雀塘镇党委集体研究,给予曾某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举报村民对此评价说,这是大事化小,避重就轻。而更加说明问题的是,曾某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还继续担任村支书,2021年甚至还当上了新邵县人大代表后,村民继续举报。

干涸的山塘不是修复,是破坏

《陈勇评论》认为,一个小小的村支书,根本都不算官,但曾某意涉嫌严重贪污犯罪问题时间跨度之长,涉及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之多,涉嫌犯罪金额之巨,令人触目惊心;一个村民自治组织的一把手,居然可以把手中的权力“发挥”到这样的极致,令人难以置信。

村民自治组织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如同虚设,政府拨付的扶贫资金、乡村建设资金如同自家钱袋,失管失察失控的后果就是失去群众的信任。

新邵县纪委监委虽然宣称已经立案调查,但至今没有对曾某意采取任何措施,这种情况是极为不正常的,是严重违纪违规违法的,新邵县纪委监委必须立即对曾某意采取相应措施。

曾某意的问题显然不是其一个人可以独立完成,新邵县纪委监委有必要依据湖南省审计厅、邵阳市审计局移送的材料、雀塘镇政府的委托审计报告对其任职期间的经济往来账目和经手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倒查十年,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利益输送关联方。

邵阳市纪委监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要动真格,敢碰硬,要切实督导新邵县纪委监委查处曾某意案,不论涉及到何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且要久久为功,以案促改,持续深化整治,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要将曾某意案涉嫌犯罪问题作为邵阳市乡村振兴领域正风反腐的典型案例来办,严惩“蝇贪蚁腐”。

面对雀塘镇棉花塘村多口山塘因为修复质量问题而导致枯竭、影响基本农田灌溉的问题,雀塘镇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 协助纪检监察部门追缴赃款并重新投入到山塘修复当中,尽快恢复山塘蓄水灌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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