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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上午
楚村派出所民警
在辖区某超市
宣传禁燃禁放政策时
超市老板侯先生
主动将储存于家中的
22件烟花爆竹
上交给民警
民警在清点侯先生上缴的烟花爆竹时
围观的侯女士听到
主动上缴烟花爆竹可免于处罚
于是将藏于家中的
4盘鞭炮主动上缴至派出所
鉴于侯先生和侯女士
主动上交了私自储存的烟花爆竹
且未造成后果
公安机关对两人非法储存
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免于处罚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违法行为,更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风险。家中存放、尤其是大量存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及周边邻里生命财产安全。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若家中仍有遗留烟花爆竹,请主动联系公安机关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安全妥善处置,共同维护平安、和谐、洁净的生活环境。
蒙城警方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同时告诫:守法违法,一念之差;遵规违规,举步莫悔。切莫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触犯法律红线,必将严惩!
来源:蒙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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