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虹口区46岁独居女子蒋女士离世,因暂无法定继承人,“无法用遗产购买墓地”等话题持续引发关注,也揭示出独身群体监护缺失和身后遗产的处置难题。
有学者表示,尽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早在2012年就已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首次规定,《民法典》实施后进一步明确,但多年来公众知晓度依然偏低。此外,法律层面的配套缺失也加剧了落地难度。
为破解这一困境,1月7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遗嘱库项目办(中华遗嘱库)联合法律、医疗、养老、金融等领域的一百多家专业机构共同发起“乐龄安心守护计划”公益行动,为老年人和特殊人群提供“意定监护+遗产管理+权益保障”一站式服务的公益行动。
“乐龄安心守护计划”公益行动新闻发布会举行。
独身人士面临监护缺位和遗产管理难题
2025年10月,上海虹口区46岁的蒋女士突发脑出血昏迷,蒋女士虽有存款和重疾险,但因失去行为能力且未设立监护人,存款无法解冻用于支付医疗费。远房表弟吴先生签字垫付医药费并参与救治。经过两个月治疗后病情好转,转院后却突然恶化,于12月14日离世。
因其无法定继承人且未立遗嘱,虹口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于12月24日指定区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吴先生希望与蒋女士好友一起,用她的遗产举办追思会并购买墓地,却由于不具有法定继承及处理逝者遗产的资格,被当地相关工作人员拒绝。
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在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后,若遗产仍有剩余,将向法院提起无主财产确认之诉,经法院判决认定为无主财产后,再收归国有并用于公益事业。
无独有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一起遗产纠纷案显示,2022年6月,41岁的赵女士因病去世,赵女士父母双亡,无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留下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110余万元银行存款及保险金等遗产。9名旁系亲属为此对簿公堂,法院最终判决银行存款、保险金等由亲属共同继承,而核心资产房产因无合法继承人被判收归国有。
意定监护制度难以落地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独居、无子女等群体规模持续扩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4亿,占总人口的18.7%。其中,独居和空巢老人超过1.3亿。上述群体既可能面临突发疾病时的监护空缺,也可能遭遇身后遗产的处置难题。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遗嘱库项目办主任陈凯表示,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提前协商确定“意定监护人”,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其履行监护职责;同时明确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为遗产的妥善处置提供法律依据。
已有部分城市率先启动“意定监护”制度探索。北京市老龄协会于2023年发布《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指引》,建议在意定监护中设立监督人,通过监护人履职报告、财产报告等方式强化监督,监督主体既可以是近亲属、律师等自然人,也可以是专业社会组织。
上海市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中,明确由民政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设立流程规范指引,支持老年人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确定监护人和监护监督人,允许居(村)委会、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见证,让老人可在“家门口”完成意定监护设立,降低操作门槛。
“但对普通公众而言,意定监护、遗产管理等法律概念陌生而复杂。如何设立意定监护、选择合适的监护人、明确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与履职流程,重重专业门槛让许多人陷入想规划却无门的困境。”陈凯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也对此表示,尽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早在2012年就已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首次规定,《民法典》实施后进一步明确,但多年来公众知晓度依然偏低。
此外,法律层面的配套缺失也加剧了落地难度。陈凯介绍,目前我国对于意定监护的机构准入标准尚未明确,监护监督机制不完善,当监护人出现失职或侵权行为时,缺乏高效的救济渠道。同时,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的委托主体、流程时限等未形成统一规范,往往导致监护启动延误,无法满足紧急医疗场景的需求。这些制度性空白,使得独居群体即便有规划意愿,也难以获得稳定可靠的保障。
建议:独居人群提前指定意定监护人和遗产管理人
为填补制度落地前的服务空白,1月7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项目联合法律、医疗、养老、金融等领域百余家专业机构,共同发起“乐龄安心守护计划”公益行动。公益行动聚焦老年人和特殊人群的核心需求,提供“意定监护+遗产管理+权益保障”一站式服务。
陈凯介绍,监护与财产传承问题涉及法律、医学、金融、伦理及社会工作等多个专业领域,具有高度复杂性,单一机构难以提供全面支持。为此,“乐龄安心守护计划”联合逾百家机构,构建跨领域的专业协作网络。例如。法律机构提供合规咨询,医疗机构帮助理解医疗预嘱,金融机构讲解财产规划工具,社会组织提供监督和辅导协助服务,从而形成协同效应,为公众提供更深入、更全面的信息与资源链接。
广州市和谐继承服务中心是国内首家同时具有遗嘱、意定监护、生前预嘱和遗产管理业务范围的社会组织。广州市和谐继承服务中心副主任林园表示,他们将依托本次公益行动的启动,与各相关服务机构建立更加紧密的协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生前身后事的无缝衔接,同时与养老院、居委会开展配合,主动公开受托事项、服务内容和受托财产,接受监督,确保每个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杨立新认为,如果能提前指定意定监护人和遗产管理人,这些困境将得到极大的解决。对于广大独居群体而言,提前规划已成为守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无论是通过专业机构设立意定监护人,还是明确遗产管理人及处置方案,都是应对未来风险的有效手段。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