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贾桂是贾宝玉的儿子”这一说法,其不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且这一设定普遍被认为是《红楼梦》续书(通常指高鹗所续后40回)中的一处败笔,严重偏离了曹雪芹的原意和全书逻辑:
贾桂的身份:在通行本第120回结尾,写道贾宝玉与薛宝钗的儿子名为“贾桂”,后来与李纨的儿子贾兰一同“金榜题名”,使贾府“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然而:
贾宝玉的出家时间:贾宝玉在中举后即刻出家,按时间推算,即便宝钗当时已有身孕,孩子也应在其出家后出生。但前文毫无铺垫,后文突然出现一个儿子,显得十分突兀。
宝钗的性格与命运:曹雪芹笔下的薛宝钗是冷静、现实且深知家族衰败命运的女子。即便有子,以她的性格和贾府彼时抄家后的窘境,更可能选择低调教养,而非突然出现一个象征“复兴”的儿子。
“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曹雪芹在前80回通过判词、曲文(如《飞鸟各投林》)多次预示,贾府将彻底衰败,子孙流散,不会再有“兰桂齐芳”的世俗团圆结局。这种“虚妄复兴”的设定,削弱了全书“好一似食尽鸟投林”的悲剧力量和社会批判性。
贾宝玉的叛逆与解脱:贾宝玉的出家是对功名利禄、封建家族的终极背叛。给他安排一个考取功名的儿子,无异于让他间接回归了曾被自己否定的价值体系,这与其人物内核完全相悖。
命名违背宗族辈分:贾家子孙名字遵循严格的辈分用字(如“代”字辈、“文”字辈、“玉”字辈、“草”字辈)。贾宝玉是“玉”字辈,其子应属“草”字辈(如贾蓉、贾兰)。“桂”字并非“草”字头,不符合家族命名规则。
名字的随意与象征化:“兰桂齐芳”是旧时对子孙成才、家族荣显的俗套祝词。直接将这种象征塞进人名,显得生硬且缺乏曹雪芹为人物取名时常有的深厚文化底蕴与隐喻(如“甄士隐”、“贾雨村”的谐音寓意)。
李纨的判词(《晚韶华》)早已明示,她虽晚年因儿子贾兰做官而显贵,但很快便“昏惨惨黄泉路近”,贾兰的荣耀也只是昙花一现。
强行让贾宝玉也有个儿子与贾兰并列“齐芳”,不仅画蛇添足,更破坏了李纨母子命运独特的悲剧性。
主流红学研究(如周汝昌、蔡义江等学者)普遍认为,“兰桂齐芳”是高鹗续书为迎合当时读者对大团圆结局的期待而添加的“光明的尾巴”,是续作中最为人诟病的段落之一。
它试图缓和原著的悲剧冲击力,却因此背离了曹雪芹“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的现实主义精神和深邃的历史洞察。
总结而言,说“贾桂是贾宝玉的儿子不合理”,根本原因在于:
情节上:缺乏铺垫,生硬插入。
人物上:扭曲了宝玉、宝钗等人的核心特质与命运。
主题上:彻底消解了原著“万艳同悲”、“大厦倾覆”的悲剧美学与社会批判。
细节上:连基本的命名规则都未遵循。
这一设定被视为《红楼梦》续书中一个典型的“俗笔”,与曹雪芹呕心沥血构建的、充满命运感与哲学深度的艺术世界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