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鬼探头”式穿行道路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创始人
2025-12-25 07:41:06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某日,12周岁的许某与伙伴们在小区花园玩,花园与小区道路之间的车位上停满了车。许某和同伴先在花园追逐,后有两名同伴从车辆间隙跑入道路,许某为追对方,也从停放的汽车之间横穿跑入道路。17周岁的章某骑自行车沿该道路逆向骑行,刹车不及与许某发生碰撞,导致许某右侧胫骨远端骨骺损伤、右侧腓骨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双方就事故原因及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许某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章某在小区道路全程逆向骑行,发现行人从左侧进入道路时未及时调整路线靠右侧骑行,未能有效避让许某以致发生碰撞,存在过错。许某与同伴追逐过程中,从花园进入道路时未观察路况,未作停顿,直接由两车之间径直冲出,亦存在过错。相较于章某未靠右侧通行的过错,许某从两车之间突然快速冲出更是难以被预见和避免;而且事发时章某采取了脚踩地等制动措施,许某无任何减速行为,故判定章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许某自担70%的损失。

法官说法

本案是小区内行人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的典型“鬼探头”式交通事故,对未成年人的小区出行安全具有警示意义。小区虽非市政主干道,但仍属于人员与车辆通行的公共区域,也应遵守右侧通行、不逆行、不横穿道路、不超速等基本交通准则,不能为图方便而违反规定。同时,“鬼探头”是小区事故高发诱因——停车位、绿化带、建筑转角等区域易形成视线盲区,从间隙中突然穿行极易引发事故,家长应反复教育未成年子女:在从车辆间隙或遮挡物后穿行前,务必停下观察,确认无往来车辆。(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转自:北京海淀法院

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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