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能领多少?如何覆盖生产期?失业期间宝妈申请生育津贴指南!
创始人
2025-11-23 23:01:46

关于失业保险

或许大家都知道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宝妈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但是实际上对于如何申请?

怎么样才能申请?

是不是需要覆盖整个生产期间才能申请?

小编今天整理收集了资料

给大家一次性理清楚

失业期间如何才能申领生育津贴

失业期间如何才能申请生育津贴

✅申领条件

上月由失业保险基金成功缴纳生育保险且本月成功申领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可在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次日起三年内,向本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覆盖时间

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自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享受待遇,停止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举个例子:

假设你9月分娩,你就需要在8月时申请失业金,且在9月成功领取失业金,这样你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了

温馨提示:所有的举例的前提,都是需要你符合申请失业金的条件的哦,后文会提到如果申请失业金)。

✅失业一年了,期间没有申请失业金,后续申请能享受吗?

可以的,只需要你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申请失业保险金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并且期间还是以旧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

举个例子:

假设你25年9月失业,期间没有申请失业金,在26年9月分娩,此时你可以在8月份申请失业金,且在9月成功领取失业金,这样你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了。

简单的来说,就是生产前上月及休产假期间有实际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生育保险记录且有对应失业金发放记录的,失业人员本人可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可以领取多少?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其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具体多少钱可以看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多少)

✅假期天数该如何计算?

由失业基金代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次月参保人缴交生育保险费用的次月,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停止缴费的,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产假期间属于有生育津贴待遇的时段,均可领取。

生育津贴待遇领取天数时间表:

举个例子:

假设你有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且在2月1日分娩,在1月的时候成功由失业基金缴纳了生育保险且2月份成功领到了失业金(为了方便计算,小编将所有的月份数统一为30天),此时你生育保险覆盖的时间是从2月、3月、4月、5月,共120天,

此时如果你是顺产,这全额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假如难产,则只享受120天的生育津贴。

同理,假设你只有3个月的失业金领取时间,则只能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注意哦

这期间不仅可享受生育津贴

还有生育费用报销

生育费用报销

✅报销范围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报销标准:

✅报销条件

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报销或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举了这么多例子

相信大家对于失业期间的宝妈

如何申请生育津贴都清楚了不少吧

那接下来小编就来讲一下生育津贴申请的流程吧

首先当然是申请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失业金申领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且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上下)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形包括: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下列情形之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异议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一下情形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金申领流程

✅第一步: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办理入口:

✅第二步:申请失业金

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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