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喜欢的人会有好事发生!
前言:2022年1月10日,江歌母亲诉刘鑫一案宣判。从判决书中可以看出,刘鑫已经改名为刘某某。一直困扰大家的是,改个名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今天,@小法兽用这篇文章给大家解释清楚了。总的来说,我这篇文章的法律依据比较全面,对大家的现实意义也比较大。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你可以使用发财的小手点个赞或点个关注,我会继续普及法律知识。谢谢大家!
1.名称登记必须使用国务院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国办发〔2013〕2号)。
2.根据《关于对公民要求更改姓名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广字[2003]第079号)精神,公民的更名申请只有在理由正当的情况下才会被受理。合理的情况包括:
[1]收养的子女;
【2】孩子申请将出生名改为名;
[3]因结婚需要去除女方原夫姓或增加夫姓的;
【4】僧人、陶尼世俗化,法名改为俗名或因出家而由俗名改为法名;
[5]经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
[6]名称的含义或读音与习俗相抵触或低俗;
[7]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名称不符的;
[8]其他正当理由。
有人在解读:问,“其他认为理由正当的”是什么意思?其实只要要改的名字不违反公序良俗,就可以改名字。有的地方以不符合上诉条件为由拒绝变更。我该怎么办?别急,接着往下看。
从广东省对更名的要求来看,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更名。有人会问,这只是广东省,其他省份可能不一样。那么真相是什么呢?我们来看看吉林省是怎么规定的吧!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业务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符合变更、更正条件的,公安派出所与全国逃犯信息系统核对确认非在逃人员后,受理公民姓名变更、更正业务,由满16周岁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
第六十条申请更名不符合规定或者更名可能引发债务、赡养等纠纷,权利义务关系混乱,或者已经更名的,由应当尽量说服申请人不要变更指定。
第六十一条可以申请变更姓名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申请更改姓名;
(二)名称中含有生僻字和歧义字,造成各种不便的;
(三)因父母离异要求改姓的;
(四)因收养申请变更姓名的;
(五)已满十六周岁,因出家要求而改名的;
(六)由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姓名填写或者计算机输入错误的;
(7)其他特殊情况。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变更姓名:
(一)离婚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协商一致,单方面要求改变未满16周岁子女姓氏的;
(二)正在服刑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
(四)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
解读::从吉林省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只要你没有卷入相关的法律纠纷,你就可以改名。吉林省的政策要求不能改名,一般涉及法律问题,所以有一些限制。
你没看错,去法院起诉。如果真的想改名,只要不涉及相关法律纠纷就可以改。这是你的自由。
T
关某某于2019年7月30日向包华派出所申请更名。关某某申请将姓名从& quot关某某& quot到& quot关谋& quot。包华派出所受理申请,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收到提交的材料后,认为关某某的申请不符合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对公民要求更改姓名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广公(沪)字[2003]第079号)的规定,不予受理关某某的更名申请。2019年8月2日,管某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允许他改名。
法院认为,根据(现为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10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和其他权利。姓名权是自然人设定、变更和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自然人可以自由设定姓名,享有姓名变更权,不受他人干涉。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现为民法典)的法律效力明显高于广东省公厅《关于对公民要求更改姓名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因此,被告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在一定期限内为原告管某某更改姓名的申请予以变更登记。综上,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原告管某某更改姓名的申请予以变更登记。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负担。
只要你更改姓名的理由合理,就能改名字,这是你的自由!!!
图片与内容无关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从《民法典》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都享有姓名权,可以变更自己的姓名,只要不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到有关机关办理就可以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解读: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限制公民更改姓名。
3.《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解读:可以看出,只要更改名字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就可以,因为《民法典》的法律效力高,《民法典》都没有过多限制公民更改姓名,其他地方规定更不能有其他方面的限制。
图片与内容无关
一方面是因为,你的情况确实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另一方面是因为,在中国,一般情况下,子女是随父姓的,名字可以代表你的血缘关系,便于社会的管理,如果随意更改,不便于有关的管理。对于成年人来说,如果更改姓名,那么之前的身份证、毕业证、房产证等都需要随着更改,很是麻烦。
如果不是特别需要,建议还是不要随意更改姓名!
关注@小法兽,带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我们下期见,谢谢!
听说点赞的人都会有好事发生哦!
上一篇:菊花叶子长斑怎么办
下一篇:蜂王寿命一般是多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