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北京市垃圾分类实施时间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实施时间:2020年5月1日。
要求:生活垃圾可分为四类: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标准:
1.厨余垃圾:指蔬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垃圾。在家庭中产生;在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等活动中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的集体食堂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蔬菜水果垃圾、腐肉、肉骨头、水产品、畜禽内脏等。由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非食用动植物油和油水混合物。
2.可回收物品:指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全部或部分丧失原有使用价值,回收后可作为生产原料或经整理后可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电子废物、织物等。
3.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废农药、消毒剂及其包装、废胶片、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难以鉴别类别的生活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以上说明了北京市垃圾分类实施时间的具体要求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