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七八糟的,大臣们都心安理得。"诗圣杜甫的这首诗,描写了他在逃离贼兵的过程中的惊慌失措,其中一句话& quot乱七八糟& quot是我们都熟悉的。
事实上,我们都熟悉“狼狈”除了表示仓皇窘迫的意思之外,很多时候也指为非作歹之徒相互勾结,图谋不轨,甚至还衍生出了一个成语“狼狈为奸”。,的习语,但我们可能没有想过& quot共谋& quot。
事实上,狼作为反面成语中的主角并不少见。当我们描述一个有雄心壮志的人时,我们称他为狼子野心,当我们描述他周围的许多敌人时,我们称他为群狼环伺.可见,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狼往往不是一种& quot可爱的& quot动物。
那么在成语“狼狈为奸”中,与狼并列的“狈”又是一种什么动物呢?为什么古人会认为狼与狈会勾搭成奸呢?这要从“狼狈为奸”这个成语的来源说起了。
中国古人讲道理的时候,为了让道理显得更加简单易懂,通常会将哲理蕴藏在小故事之中,而这些故事中又有很多是以动物为主角。就衍生出很多和动物有关的成语,比如斯密,比如羊死了之后再补,共谋之源也是如此。
唐朝的段成式写过一本笔记小说,名叫《 《酉阳杂俎》 .》。传说在这本小说之中记述了一个关于狼和狈的故事。有一只狼路过一户农民的房子,看见羊圈里满是肥羊。它当时就心花怒放,马上和真相约好,准备晚上一起去偷肥羊好好吃一顿。
但是到了晚上,当大灰狼和大灰狼一起来到农夫家时,他们傻眼了,因为农夫为了防止圈里的肥羊被野兽抢走吃掉,把羊圈的栏杆修得非常好,非常牢固。狼和真理面面相觑。他们围着羊圈转了好几圈,都找不到进去的路。现在,以他们的能力,他们无法爬过这么高的栅栏。
就在狼一筹莫展的时候,裴突然灵光一闪,想出了一个妙计:它让狼骑在它的脖子上,让它站在围栏上。这时,当狼站在他的肩膀上时,他可以用前爪把肥羊从围栏里勾出来。就这样,狼和裴成功地偷走了肥羊。
这也是习语的由来& quot共谋& quot,因为狼和真相已经通过合作成功吃掉了羊和所以后来这个成语也被用来形容坏人相互勾结为非作歹,比如影视剧里罪犯勾结商人官员的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是同流合污。
总之,共谋最初源于寓言,后来被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于是逐渐形成了固定的习语。然而,虽然我们知道为什么古人会把狼和狼联系在一起。但是我们仍然有一个疑问:狈究竟是什么动物?.
在古代的传说中,狼和狼是同属的,是有亲缘关系的,但是狼和狼的区别在于,狼的前腿很短,支撑不了他独立行走,他必须爬到狼的背上才能动。如果他失去了狼,他将完全失去行动能力。
然而,根据狼与狈其实近似于一种寄居的关系,就好像寄居蟹寄居在螺丝壳里面一样,狈也是寄居在狼的身上,只能依附于狼群才能行动和猎食。,的这种说法,为什么狼& quot驻留& quot他自己?
事实上,根据一些古代记载,狈在狼群中在一定程度上担负了军师的作用。,如明朝李时珍写的《本草纲目》,写的是狈能够知道食物的所在,也就是说狈能够准备的发现猎物的藏身之所,并且指挥狼前往捕食。.
所以,狼与狼之间是一种合作关系。狼行动更敏捷,它们是力量承担者,在合作关系中扮演执行者的角色。然而,它们虽然行动不便,但在狡猾程度上却优于狼,它们是智慧的承载者,在行动中经常担任指挥任务。
在民间故事中,虽然Bae的出场率没有狼那么高,但是在一些传闻中我们还是可以偶尔看到Bae的身影。比如《在老太太智杀狼狈》的故事中,甄因为狼被杀,无法独自猎取食物,所以来找老太太报仇,最后被老太太杀死。
也有传闻说,在陕西,1956年,.的一个冬天的晚上,一辆抛锚的卡车被一群狼盯上了。在与狼搏斗的过程中,人们发现有一个像狼一样的生命躺在狼背上& quot发号施令& quot。后来狼群分散,这种动物因行动不便而被人们猎杀。后来发现它的前腿很短,很像传说中的蟑螂。
总之,在古籍和民间故事中,狼和狼是一伙经常一起打猎的。他们分工明确,一方负责提建议,另一方负责落实行动。然而真相一直只存在于古籍和民间传说中。在自然界中,人们几乎没有发现真理。
于是,有人对其提出了质疑,认为真相只是一种传说中的生物,并不真正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例如,在《康熙字典》中
,对于狈的描述是这样的:“狈,兽名,狼属也,生子或欠一足二足者。相附而行,离则颠”。简单地把这句话翻译一下,就是说狈是狼的后代中天生畸形的一部分,他们四肢不全,无法像正常的狼一样行走,只能爬伏在其他狼背上,所以被人们当成了另外一种动物。其实仔细想想,似乎这种说法更有道理,首先人们的确几乎没有在自然界中见过真实的狈,其次,假如狈是另外一种动物,那么狼和狈的合作关系是完全不对等的。因为狼离开了狈依旧可以继续生活,最多捕食的效率下降一些,但是狈离开了狼就完全无法生存。在这种情况之下,狼与狈的合作关系竟然能够一直维持,是不合常理的。
此外,对于狈的存在,现代人又提出了新的看法,有人认为狈可能是狼群中在捕食过程中不幸被陷阱夹断了前腿的那部分狼。它们因此失去了行动能力,只能依附狼群中的其他狼生存,当然,更大的可能性是他们生存不下去。所以,人们在自然界几乎看不见所谓的“狈”。
综上所述,狈很有可能并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物种,而本身就是狼。由于先天或者后天的原因,他们失去了前腿和自由行动的能力,所以被古人当作了与狼相似的另外一种生物,同时又因为它一直与狼一起出现,所以就产生了“狼狈为奸”这个成语。
自然界的运行一直有它的法则,我们一直认为自然界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但是,现实总是会不时地体现着自然界的温情。
就如同狈的存在一样,不管是先天畸形也好,还是后天畸形也罢,失去了行动能力的他们本应该就地饿死,但是他们的同伴却舍不得抛弃他们,而是把他们驮在身上,一起去猎食,而由于狈的驮在身上,眼光更加高远。所以才有了本草纲目中记载的“能知食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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