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常见的侦查行为中,讯问和询问往往容易混淆。"审讯& quot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为了获取证据而对违法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侦查讯问。"查询& quot是公安为了获取相关证据而对证人或被害人进行的调查和访谈。讯问和询问虽然都是侦查手段,但都需要两名以上公安人员做笔录,经当事人核对确认无误后才能有效。
传唤和拘留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是所有重大复杂的案件都可以延长),传唤、拘留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两次传唤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以免改变羁押方向),不得以连续传唤的方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应该保证嫌疑犯有食物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最高检规则》的第195条)
(二)讯问主体
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所有公权力行为不得少于2人,以便于相互监督。)
(三)讯问地点
1.没有被拘留
可以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包括公安局)或者到其住处,应当出示证明文件。对于当场发现的嫌疑人,可以通过出示工作证件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2.在押
犯罪嫌疑人被送往看守所羁押后,侦查人员应当在看守所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被送往看守所羁押后,侦查人员应当填写讯问笔录,并在看守所讯问室领取。因侦查需要,需要将犯罪嫌疑人带出指认(现场、凶器)或者追缴与犯罪有关的财物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羁押,并由两名以上司法警察押解。不得将犯罪嫌疑人带出讯问场所。(《最高检规则》第196条)犯罪嫌疑人一旦被逮捕,处于羁押、逮捕状态,就被关押在看守所(经过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直到终审判决作出,生效判决在10日内送达监狱,交付监狱之前的所有时间都关押在看守所。
(四)讯问方法与内容
我们应该先问嫌疑人有没有犯罪,然后根据他的陈述来提问。(先问他有没有犯罪,当他回答有,就让他自然陈述,然后再一对一的问他问题;当他回答没有的时候,听他一个一个的问问题。)
讯问时,应当告知侦查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坦白从宽有法律依据,抗拒从严是不对的。它不被视为沉默权(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在我国得以确立,因为我们仍然保留了& quot真实的忏悔& quot,而且一定要张嘴说实话,但是他不说我们也打不过他。)
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是否与案件有关,应当起诉警察来判断)。)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刑事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应当在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整个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最高检规则》的第201条)
录音或录像应贯穿整个过程,保持完整。(侦查人员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的,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检察院、法院根据需要可以收集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音或者录像资料,有关机关应当及时提供。(《六机关规定》的第19条)
Interrogat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五)讯问特殊主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的成年人到场;
女性未成年人,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不一定是女性工作人员接受讯问)。
侦查人员可以当场询问证人,也可以到证人提出的单位、住所或者场所询问证人,必要时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只有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可以到检察院,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到公安机关;如果报复陷害,去检察院提供证言)。当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所或者证人提出的场所询问证人,应当出示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
不能在公检法指定的地方讯问证人,因为证人在威胁和压迫下不能作证,但嫌疑人往往要对他施加一些压力。
没有询问受害者的特别规定,参见询问证人。
应当
询问不满十八周岁的证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这是新的& quot合适的成人出席系统& quot2012年。不能单独询问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否则他会休克,幼小的心灵无法依靠,因为他可能会作伪证。)
问聋哑人:应该有熟悉聋哑手势的人。
(一)询问地点
>(三)询问方法个别进行原则与如实作证原则(防止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本法第120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125条规定: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可见,对于被害人、证人进行询问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后,笔录的制作要求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