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打官司,一般都是万不得已才去,因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中国人的习惯。最好的办法是想让双方坐下来调解,但是一旦失控,就必须去法院起诉对方,在法律面前审判。那么去法院起诉肯定会遇到一些问题,但是你知道哪些情况风险最大吗?下面法宝律师帮你说说4中最让人担心的情况。
一、被告不明确。
这个很烦,真的,被告不清楚,法官也不知道怎么办。你什么意思?也就是说,你想起诉,但是你没有被告的任何信息。有人说我知道对方的名字,但是只知道对方的名字是没有用的。还有人说法院可以帮助调查。说这话的人纯粹是胡说八道,法官不会帮你查这些信息,除非发生重大事故,对社会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法院才会一一甄别。即使法院查,也很难查出来。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法庭不会给你看每个人的信息。法院对每个公民的隐私负责。所以只要检察官不能提供被告人的身份证号,根本不能起诉,但是现在政策放宽了,提供银行卡号就可以了。
2、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
说白了就是一张欠条。很多人都是口头借钱,根本不写借条,也不写借款合同。这个提供不了,他们最怕现金交易,没有借据,没有转账记录。如果是这样的话,恭喜你,你即将进入漫长的取证之路,对方承认借款是可以的。不承认的话,只能祝你幸福。真心忠告:借钱一定要打借条,千万不要给现金,哪怕是银行转账。
不是所有的法院都会受理你的案子。一般是当事人所在地法院或者长期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法院。比如有人欠你5万,你的账户或者被告的账户是广东珠海,但是你们都在深圳工作。这时候去广州起诉。对不起,广州法院会让你去珠海或者深圳法院起诉。我怕有些当事人分不清这一点,以为全国法院都可以起诉。
3、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只要你有律师,一般问题不大。最怕的就是没有律师委托出庭,迟到或者不出庭。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帮你撤诉。对不起如需再次起诉,请再次缴纳诉讼费。那么被告不能按时出庭吗?从来没有规定被告必须出庭,被告可以不来。如果他就是不来,那就让原告说吧。法官将判断原告所说的事实依据,被告将失去辩护的机会。
4、原告不按时出庭,按撤诉处理的风险等。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由被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遇到欠款或者民事纠纷,请拿出证据和事实起诉,或者在下面留言,帮助收集证据,在法庭上辩论!
法律法规专业的中国法律法规检索系统,普及法律知识!随时随地咨询律师。36原创内容
微信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