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一直是个痛点。每次被折磨到发疯,我就扔书骂人。要么:这是我最后一次学英语了,要么:我再也不学英语了,最后还是一个耳光。
为了和英语培养感情,我也借用了很多方法。听英文歌看美剧,最喜欢看《功夫熊猫》,但是除了看中文字幕的《功夫熊猫》,不喜欢听歌,剧也不香。总之我没有什么好感。
每次看到英语好的人,我都能直接看原著,尤其是原著没有中文翻译的时候。那不是莱蒙能描述的,嫉妒之火正在燃烧。
我喜欢毛姆的书。最近看了几本毛姆的作品,总觉得通过翻译少了点什么。我突然强烈地想有一天读读毛姆的原著,从中吸取教训,并决定再试一次。记得上学的时候,老师说21世纪的文盲就是不懂电脑和英语,所以我要去识字。我又贼又懒,天天在站台打卡监督。
我在网上搜了一下。据说小说词汇量8000 ~ 9000,有点大。我的词汇只有am,is,are,a,an,the。有一次看到朋友送的英文申请表,指着年龄问:这个填什么?他震惊和蔑视的表情仍然记忆犹新。当时他只知道名字,过了很久才问我,九年义务。
往事不堪回首。词汇量达到3000的时候,再来看看安徒生的童话能不能听懂。扫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路漫漫其修远兮。希望能坚持上下求索,期待胜利的那一天。
识字的第一天
进度:
新概念第二册第八课(之前看了几课)
20个单词
下一篇:幸福是什么意思(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