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6月17日)从兰州高新区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兰州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科技管控能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兰州市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6月27日零时起启用兰州高新区榆中公园非现场执法系统,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一、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路段(16条)
1.高科路(竹嘴岭,云起北路312国道路口),24小时禁止停车;
2、定水公路(定远镇跨水岔沟),禁止在停车泊位外停车;
3.定洛公路(定远镇跨骆驼巷),24小时禁止停车;
4.定远后街(环卫局水站-丁字石门街),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
5.金科路(环卫局水站-兰州三十三中),24小时禁止停车,禁止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
6.凌居路(民丰冷链南门-北大附属幼儿园),停车泊位外禁止停车;
7.西平路(液化气站-大明别墅区)24小时禁止停车;
8.走马路(合兴嘉园北门-丁字苏州街),24小时不准停车;
9.定远路(西平路十字-龙山街十字),24小时禁止停车;
10.龙山街(和平交警中队-兰州联合重工公司)24小时禁止停车,禁止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
11.桐城街(合兴嘉园西门-大名城A区),停车泊位外禁止停车;
12.甘州街(玉龙北门-生物制药公司),停车泊位外禁止停车;
13.龙海街(水族馆-大名城D区),24小时禁止停车;
14.建安街(大名城售楼部环岛-商业步行街),24小时禁止停车;
15.迎宾路(定远高速路口-环卫局水站)24小时禁止停车;
16.龙泉街(兰州三十三中-906路汽车总站),24小时禁止停车。
二、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21个名额)1。高科路与G309交叉口
2.高科路与迎宾路交叉口
3.金科路与迎宾路交叉口
4.金科路与同安街交叉口
5.金科路与甘州街交叉口
6.金科路与龙海街丁字路口
7.金科路与龙泉街交叉口
8.灵驹路与桐城街丁字路口
9.灵驹路与甘州街丁字路口
10.高科路与西平路丁字路口
11.西平路与定远路交叉口
12.西平路与桐城街交叉口
13.西平路与甘州街交叉口
14.西平路与龙海街交叉口
15.西平路与建安街交叉口
16.西平路与龙泉街交叉口
17.大莲路与龙泉街交叉口
18.大莲路与苏州街丁字路口
19.定远镇路口
20.高科路与石门街丁字路口。
21.高科路与猪嘴岭丁字路口
三、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12类)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违法代码:1625处罚结果:记6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违法代码:1344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四项)。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代码:1301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4、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违法代码:1357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九款)。
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违法代码:1208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五项)。
6、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p>(违法代码:1345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四项)
7、机动车违法停车(机动车在上述电子警察监控范围内违停的,将一律进行截图抓拍)
(违法代码:1039处罚结果:处罚1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第十项)
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违法代码:1018处罚结果: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9、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违法代码:1019处罚结果: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十三项)
10、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违法代码:1046处罚结果: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
1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违法代码:1223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十六项)
12、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违法代码:6011处罚结果:处罚5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项)
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交通违法信息:一是通过互联网登录“甘肃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二是关注“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进行违法查询;三是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可进行违法查询。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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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甘肃
编辑:陈世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