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通告(第52号)
佩戴科学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有效、实用的措施之一。正确佩戴口罩是保护自己的必要措施,也是帮助社会预防疫情的重要手段。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同参与“全民戴”
冬天天气寒冷干燥,病毒容易传播。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可以有效预防流感,降低新冠肺炎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公众交叉感染。
凡在我县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游的人员,要始终养成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做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并积极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引导周围群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共同提高防控能力。
二、重点人群“务必戴”
以下关键岗位和单位的员工必须& quot什么都穿& quot在任职期间:
1.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储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的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的从业人员;
4.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饭店、宾馆、交通车站和公共交通、风景名胜区、文化体育场馆和场所、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中直接接触客户的从业人员,以及直接接触客户的个体经营者;
5.其他明确要求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及相关岗位人员。
三、公共场所“进必戴”
公众或外人应该穿& quot无论他们输入什么& quot当他们进入以下场所或处于以下情况时:
1.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办理相关业务和从事相关活动时;
2.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旅馆、交通车站和公共交通工具、风景名胜区、文化体育场馆和场所、娱乐休闲场所、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者相关场所、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3.在各种地方乘坐厢式电梯时;
4.在拥挤的室外广场、剧院、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在接种点和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后;
6.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试等聚会活动时;
7.出现鼻咽部不适、咳嗽、发热等症状时;
8.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况。
四、党员干部“示范戴”
党员干部要带头戴口罩,动员亲友养成外出戴口罩的好习惯,引导群众养成自觉戴口罩的文明行为,及时劝导群众不要戴口罩,纠正戴口罩的不规范行为,共同提高防疫能力。
五、时刻牢记“规范戴”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覆盖鼻、口、下巴,鼻夹要压紧;
2.口罩脏、变形、破损或有异味时,应及时更换;
3.不建议重复使用已在跨区域公共交通工具或医院等环境中使用过的口罩;
4.重复使用的口罩,不用时应挂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地方;
5.佩戴口罩过程中如出现憋气、气短等不适感,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下口罩;
6.外出时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收纳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类为其他垃圾处理。
泰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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