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1955年9月军队授衔时福建省委书记、副书记:
叶飞(正兵团级):福建省委书记(54.10-56.7)
早期革命资历:1928年5月入团,1932年入党,1933年参加红军。行政级别:52年任福建军区司令员,被评为兵团级。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工资:462.5元(兵团级);1956年7月至1956年12月,工资:462.5元(兵团级)。
江一真(行政八级):福建省委第一副书记(55.4-56.5)
早期革命资历:1929年3月加入红军。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行政级别:1952年7月任福建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书记,被评为行政八级。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工资:271.4元(行政八级)(七类区);1956年7月至1956年12月,工资:295元(行政8级)(7类区)。
魏洪水(行政八级):福建省委第二副书记(55.4-56.5)
早期革命资历:1929年10月入党。行政级别:1952年任福建省委委员、农村工作委员会书记,被评为行政八级。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工资:271.4元(行政八级)(七类区);1956年7月至1956年12月,工资:295元(行政8级)(7类区)。
伍洪祥(行政八级):福建省委第三副书记(55.1-56.5)
早期革命资历:1930年入团,1932年入党。行政级别:1952年7月任福建省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定行政八级。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工资:271.4元(行政八级)(七类区);1956年7月至1956年12月,工资:295元(行政8级)(7类区)。
第二部分,1955年9月军队授衔时福建省省长、副省长
叶飞(正兵团级):福建省省长
早期革命资历:1928年5月入团,1932年入党,1933年参加红军。行政级别:52年任福建军区司令员,被评为兵团级。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工资:462.5元(兵团级);1956年7月至1956年12月,工资:462.5元(兵团级)。
陈绍宽(行政七级):福建省副省长(50.10-66.5)
行政级别:1952年7月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被评为行政七级。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工资:306.8元(行政7级)(7类区)。
丁超五(行政七级):福建省副省长(50.10-64.9)
行政级别:1952年7月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被评为行政七级。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工资:306.8元(行政7级)(7类区)。
江一真(行政八级):福建省副省长(55.2-56.3)
早期革命资历:1929年加入红军。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行政级别:1952年7月任福建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书记,被评为行政八级。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工资:271.4元(行政八级)(七类区);1956年7月至1956年12月,工资:295元(行政8级)(7类区)。
贾久民(行政九级):福建省副省长(55.2-59.1)
早期革命资历:1937年加入锡盟会。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行政级别:52年福建省财政厅厅长,行政9级。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工资:234元(行政9级)(7类地区)1956年7月至1956年12月工资:259.6元(行政9级)(7类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