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站式迁移办理范围:办理范围覆盖除大中专院校学生户籍以外的各类户籍。
办理条件:
人才落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1)4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归国留学人员和非全日制同等学力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四)具有三项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的人员。
夫妻双方按照第(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籍的,可以随未成年子女随迁。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不含本市户籍大学生集体户和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体户),另一方配偶同时迁入的未成年子女,符合第(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的,也可以申请。
持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可随未婚子女、配偶随迁。
积分落户: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持有《江苏省居住证》南京有效;
(二)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总分100分。
四区落户:居住证及社保要求
1.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居住地址属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江苏省居住证》;
2.正在南京缴纳,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在省外城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在南京可以认可。
符合上述落户条件且在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也可随迁。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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