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
2.第二部宪法: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
3.第三部宪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
4.第四部宪法: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现行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吸收了国际经验。这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法,适应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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