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职工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按当年校内和校外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小于等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3000元以上: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年内在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小于等于1万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万元以上: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
2.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校内外当年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小于等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3000元以上: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退休人员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小于等于1万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一万元以上:百分之九十七公费医疗报销,个人负担3%;
3.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门诊费用报销90%,个人负担10%;住院费用报销95%,个人负担5%。
4、离休人员、医疗保健人员的报销比例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上一篇:广州社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下一篇:烈士退役证怎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