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提高30元,达到不低于每人每年520元。在新的财政补助中,15元用于大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2.大病报销:统一降低大病报销起付线,按照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如果低于这个标准,就不能进行调整。大病报销比例也从50%提高到了60%。
3.个人缴费比例为每人每年250元,比上年增加30元。国家财政补贴也有所增加,达到每人每年520元。与上年相比,也增加了30元,其中15元用于大病保险的补助。此外,从2019年开始,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门诊用药将纳入我国医保报销范围,可以解决患病患者的用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