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单位投诉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大队能否拿回工资要看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有财产支付工资的,可以拿回工资。
2.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是指以月工资和月付款的形式支付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后30日内结清工资,超过30日即构成拖欠工资。
3.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支付工资,影响资金周转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可以在一个月内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告知所有劳动者工资延期的时间,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没有主管部门的,应当报市或者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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