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周期长,业务不具体:遗嘱公证业务只是公证处办理的众多业务之一。随着市民对公证业务越来越重视,公证处的工作也越来越重,案多案少的现状早已凸显。最近有当事人想去公证处登记遗嘱,多家公证处都被告知要先预约,具体办理时间待定,大概需要2-3个月。
2.收费也大幅提高:据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公证处也在研究遗嘱公证的收费问题。目前部分公证处已经按照遗嘱公证的房屋面积(约60元/平方米)收取公证费用,相比之前的几百元大幅提高。
3.公证处水平参差不齐:虽然公证处遍布北京,但限于人员水平、业务办理等原因,水平不一,参差不齐。
4.精神评估:据了解,公证遗嘱的精神评估业务是分阶段的,最早没有精神评估;过了一段时间,公证处推出精神病鉴定,即与几家医疗机构合作:公证处出具证明,立遗嘱人持证明到指定医院进行精神病鉴定;最近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公证处逐渐弱化了精神评估,一些对接医院也停止了在这件事情上的合作。司法实践中,由于没有精神鉴定或者精神鉴定不过关,无效遗嘱和公证处被告上法庭的案例见诸报端,公证遗嘱的精神鉴定成为无法回避的伤害。
5.遗嘱保存不成熟,隐私性差:中国人的传统是低调,不喜欢透露财富,即使是和最亲近的家人。做过公证的朋友都知道,无论什么样的公证处都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你会选择把这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放在哪里?估计会是一件特别纠结和不安的事情。好在今年7月13日,中国公证协会发布了《办理遗嘱保管事务的指导意见》。北京目前还没有看到具体的实施意见。问了多家公证处,大部分都没有把意见落到实处,公证处的遗嘱保管业务任重道远。
6.变化和修改有缺点。如前所述,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相应的弊端也是比较严重的一个,就是难以更改或修改。在这种情况下,立遗嘱人不能撤销之前的公证,也不能立新的公证遗嘱。录音或其他形式制作的遗嘱不能与公证遗嘱的内容相抗衡。本来为了更好的安排财产,保护自己的利益,无形中给自己套上了一个无法解脱的套子。这只是个例,只是凸显了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的严重弊端,希望引起大家的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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