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四季文史
哥哥灵魂不远!今日兄弟与你报仇雪恨!”那妇人(指潘金莲)见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
武松与兄长武大郎从小相依为命,不曾想,嫂嫂潘金莲不守妇道,伙同情郎西门庆毒杀哥哥。“行者”武松怒不可遏,用江湖手段为哥哥报仇。
这一回是《水浒传》的精彩篇章之一,作者施耐庵通过武松为兄报仇,把他那种疾恶如仇、有仇必报的性格渲染得淋漓尽致。
不过在这个桥段中,很多人被武松的一个举动看迷糊了,那就是他为何在杀潘金莲之前要撕开她胸前的衣服再动刀子?
明末清初文学评论家金圣叹曾对武松进行高度赞扬,觉得他“具有鲁达之阔,林冲之毒,杨志之正,柴进之良,阮七之快,李逵之真,吴用之捷,花荣之雅,卢俊义之大,石秀之警者也。”
作为一个正直勇猛且有勇有谋的江湖中人,武松此举显然不符合他自己的人设。可他为何要这么做?在坊间存在几种说法,相比较而言,最后一种比较可信。
第一种可能:武松虽然正直,却很好色。这个提法看上去很矛盾,但自古以来英雄难过美人关,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人说武松贪恋潘金莲的肤白貌美,限于哥哥的原因,只能隐忍不发。
哥哥被嫂子毒杀之后,武松念及兄弟情分,加上有侄女需要他照顾,同时他对西门庆恨之入骨,所以干脆来个一不做二不休,将潘金莲除掉一了百了。但潘金莲的美确实让武松想入非非,因此在杀她之前,撕开了潘金莲胸前的衣服,就算得不到也满足了一下视觉享受。
然而对于这种提法可信度并不高,英雄美人的传说似乎在史料和文艺作品中频频见到,如果是真英雄,最多是贪酒而远色,自古有长嫂如母,对哥哥敬重,肯定对嫂子也是礼遇有加,因此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第二种可能:衣服阻碍,让武松不得不先扯下衣服。潘金莲在没遇到西门庆的时候,大抵会穿着粗布衣服,可是在遇到情郎西门庆之后,她的生活情况肯定会得到改观,吃穿用度肯定会有很大的改善。北宋宣和年间,经济发展平稳,人民安居乐业,手工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发展,蚕丝丝绸业工艺日臻完善,从皇室到民间,已经有很多人穿上了丝绸布料。
尤其是潘金莲,作为西门庆的婚外情人,肯定穿着上好的丝绸,布料的韧性也提升了很多,武松想要干净利落杀嫂挖心,为防止丝绸衣服阻碍,于是就将其胸前的衣服给撕开了。
对于这种说法,也有很多人提出质疑,我国古代铸剑工艺早已炉火纯青,战场上很多身着铠甲的勇士,有时候尚不能抵御一剑穿心,武松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潘金莲,肯定不需要大费周章,因此,这种说法也不能让人信服。
第三种可能:钻法律的空子。兄长死于嫂嫂之手,为兄弟报仇,自己犯不上再以命换命,那样的话,武松便不配有智谋双全的称呼,也就是说,武松杀潘金莲撕开她胸前的衣服是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原来,《宋刑统》规定:私下复仇者,以杀人罪论处,但宋朝法律同时又规定了,如果是因双方斗殴而失手杀人,则无需处以极刑,处罚会大大减轻。
武松让潘金莲跪在武大灵前,让人记录潘金莲和王婆的供词。潘金莲见武松提刀在手,早已吓得魂飞魄散。武松冲着灵堂愤愤说道:“哥哥灵魂不远!今日兄弟与你报仇雪恨!”此时潘金莲企图逃跑。
潘金莲又岂能逃过武松之手,只见武松一把揪过潘金莲,摔在地上,两只脚踩住潘金莲的两只胳膊,腾出手来,扯开潘金莲胸前衣服,果断下手。
武松看似一个粗人,实则心细如发,他杀潘金莲之前撕开她胸前的衣服,目的就是制造双方随机斗殴引发过失杀人的假相,也就是说,武松对宋朝法律了然于胸。
“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次後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伏,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
从后来县衙的这段判词也可以看出,武松的做法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既杀了人,又不要偿命,这对于他来说,算是最好的结局了。
结语:有没有第四种可能,也是众说纷纭。潘金莲貌美如花,不过他水性杨花,嫁给“矮矬穷”的武大早已心有不甘,在见到武松时,立即对其产生了好感,奈何武大是一个正直侠义之人,视长嫂如母,又怎会有歪心思。
但潘金莲耐不住寂寞,最后又和贪财好色的西门庆狼狈为奸。武松杀潘金莲之前撕开其胸衣,就是要警醒后人:潘金莲是依靠美色和窈窕的身段来迷惑众人,“色”字头上一把刀,武松就是要把潘金莲掩藏在美貌如花的外表之下的内心丑陋和恶毒呈现给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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