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1:国企“举贤避亲”,为何会成为共识?
8月以来,多家央企社招明确设置回避条款,这种“不约而同”的举动也表明,“举贤避亲”越来越成为一种共识。
据央视网8月22日报道,2023年8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国务院国资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国资小新”已经连续发布了近30家央企的社招公告。其中,不止一家央企专门对“回避近亲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有不设限的央企相关负责人表示,举贤不避亲,主要还是看前来应聘的本人,自身条件是否过硬。
广州日报:公器沦为私器,损害用人公正
利用手中职权,为亲属谋得便利,国家权力之公器沦为个别人的私器,此举无疑会损害用人公正。再者,从企业发展来看,内部人事关系复杂化,企业管理成本也会随之上涨;各种资源按“位次”排行分配,则容易造成资源错配、滋生腐败。因而,从招聘制度上将亲属“拒之门外”,虽说不上是一劳永逸地杜绝不回避现象,但起码能提供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降低用人腐败的风险。
不可否认,“内部子弟”中不乏真才实学之士。但在相同条件下,他们被优先录用,仍然不能服众。在招聘环节中,有没有合理规避“人情分”,其间是否有权力干涉因素,这些都另当别论,单单就这层人情关系,不可避免地会有瓜田李下之嫌,也终究免不了留下徇私自肥的话柄。
极目新闻:“举贤不避亲”,该扔进故纸堆了
从制度化上杜绝“近亲繁殖”,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回避条款受到了公众的普遍欢迎,就是给了大家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央企招录员工,就是要在回避条款上精准发力,杜绝用人用工上的腐败和企业发展风险,不能让“举贤不避亲”成为破坏“回避原则”的借口。哪怕是不设限的央企或央企岗位,“举贤不避亲”的说法也要慎用,以保障企业用工的正常有序。
严格说来,“举贤不避亲”的说法,是历史时期社会管理条件不充分的结果,核心是“人治”。现在都讲“法治”,作为央企,有更公平的招录程序和规范,足够满足企业发展所需。对央企而言,所谓的“举贤不避亲”该扔进故纸堆了。
新华报业网: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防止“少数人选少数人”
有部署更要有落实,让严肃的回避条款落到实处,还需要加强监督和制约。仔细分析,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近亲繁殖”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对于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这就需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监督机制,把“少数人选人”转到靠“制度选人”。相关企业要负起主体责任,建立透明、公正、公开的招聘程序,确保招聘录用全过程公平公正。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追责不手软。
除了加大对选人用人程序的规范和监督力度外,尤其应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防止“少数人选少数人”。相信随着选人用人制度“笼子”越织越密,“任人唯亲”的土壤将得到有力铲除,“任人唯贤”的清风正气将引领事业发展新风尚。
北京日报:拒绝暗度陈仓规避原则,真正堵住“后门”
对于亲属回避条款,一些人或许觉得有点“冤”。仅因为亲属在位,自己就失去了竞聘资格?“举贤不避亲”,在这里就失效了?应当看到,诸如“祁奚荐贤”一类佳话都有其特定的历史环境。身处现代社会,法治代替人治,规矩当立则立,导向必须鲜明。“体制内单位”带头以刚性制度维护公平公正十分必要。
国企“举贤避亲”为社会所乐见,当然舆论中也有不看好的声音。这并非无端的“阴谋论”,因为从现实来看,安插进人的手段确实有隐蔽化趋势。比如,量体裁衣,确有单位列出“仅限海外留学硕士”“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等与岗位关联不强又格外细致的招聘标准。再如,资源互换,跟其他系统进行“合作”,你安排我的亲属,我安排你的亲属,暗度陈仓规避原则。由此看来,严格落实“举贤避亲”是第一步,未来相关部门还要将规定办法精细化,才能真正堵住“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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