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旅游“最火暑期档”如约而至,古城游也成为不少游客的选择。我们都知道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但在甘肃天水,不少市民和游客发现,花了8.88亿元修缮一新的天水古城在商业化运营后,文保院落内进驻了诸多业态,例如日式餐厅、火锅店……不仅参观区域受限,消费门槛提升,一些建筑甚至“面目全非”,危及院落安全。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天水古城沦为了生意场?
更改原貌、私搭乱建 文保院落“面目全非”
甘肃天水拥有中国西北地区现存规模较大和保存较完整的明清时期居民院落群,因历史久远,不少古建民居曾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为了抢救这些古建筑,当地对西关片区启动抢救性保护,使得29座文保院落得以“复活”,其中省保级1处、县保级3处、保护点25处。
天水市财政局数据显示:天水市从2015年至2021年拨付西关古城保护资金就超过8.88亿元,没想到的是,不到两年,花大成本修缮的文保院落就遭遇了“改头换面”。很多商业进驻改造院落,成为了游客消费场所。
位于天水古城内厚生巷13号的一处日式风格餐厅,是建于明清时期的文保院落。但如今,已看不到曾经庭院宽敞、青砖黛瓦、雕梁画栋的中式古建风貌。院中、台明被木板覆盖,营造成日式风格,西厢房外还加盖了两间日式小屋。天水古城特聘顾问、负责修缮古民居的专家黄国翔表示,这种改变古院风貌的新建和改建并不被允许。修缮后雨天时雨水会溅到柱子上,加快糟朽。这些损害是不可逆的,见水一次伤害一次。黄国翔在去年底修建时就发现问题,曾多次要求经营主体停工整改并修改装修方案,但并未引起当时负责运营古城的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重视,日式风格餐厅最终如期开业。
而在天水古城,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解放路的10号和12号文保院落,也成为一家经营餐饮和罐罐茶的餐厅。曾精心修缮过的柱子上钉着指纹打卡机,在后院,经营者还加盖了彩钢厨房。
经营项目未批先设
古城不“古”监管难?
为何文保院落的保护利用中会出现如此“任性”的现象?投入超8亿元的公共财政支出进行保护修复后的文保院落,都在经营哪些业态?
2022年9月,天水市秦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授予了天水市名城保护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9处文保单位特许经营权,同时要求,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展示利用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相关流程,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这意味着,无论是业态设置,还是装修改建,都需要经过至少县级文物部门的批准。而该公司所存的商户档案中可以看到,有文保院落的申报材料和目前的实际经营业态不符。以“维新堂”为例,申报材料中标注的经营项目是紫砂壶,实际开设的却是餐厅。此外,还有酒馆变火锅、茶社成餐厅的情况。按照文保部门要求,文保院落不管是业态的设立还是变更,均需要经过申报,在专家评估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秦州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文物股股长汪祥军表示,2022年9月,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曾下文要求: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状况开展评估。而这些“改头换面”的经营均系未批先设、未批先修,要求竟成一纸空文,而主管部门又以“没有收到任何报批手续,所以无从监管”来推责。
在缺失监管的情况下,天水古城多个文保院落违规装修、改建变为餐厅,防火风险也随之增大,火灾隐患比比皆是。在赵家大园3号院,院中顾客使用燃气小炉加热菜品,院中厨房烹饪使用液化气,均出现明火。其他多家餐厅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文物建筑禁止使用明火,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这是因为,大多古民居在建造时使用木材,并以群落出现,一旦发生火灾且未能被有效控制,极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此外,文保院落中还存在遮挡消防设施、木结构缠绕易燃物、私拉电线等问题。
文化保护放在第一位是铁律
一味趋利文物“活”不起来
为何修缮后的文保院落如此“变味”、面目全非,以至于让古城不“古”?
相关单位接手这个改造项目,花费巨额资金,当然是想获得相应经济回报,这在商业经济环境下是允许的正常的。按照文物保护理念,文保院落也肯定是能够实现商业化的,毕竟充分活化利用文物,让它融入现代柴米油盐的生活中,重新焕发出时代活力,是保持文物长久生命力的一个好方法。
但是,这样的保护理念其前提原则是“修旧如旧”。文物代表着一个族群的历史,蕴含着他们的文化,表达着他们的价值观,彰显着他们的审美标准。从历史长河中遗留下来的不同阶段的古老建筑等文物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祖先的生活方式,甚至还有他们的思想观念。
文保院落不是说不能商业化,但如何商业化还需要合理化探究。纯粹是突出商业利益,没有文化沉淀,没有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一味趋利是不能让文物“活”起来的,正如天水古城市民所抱怨的,这纯粹是突出商业利益,没有文化沉淀,没有真正原汁原味的东西,让原来古老的家园成了“三不像”。而类似的事情在一些古建筑维修改造中仍然有较多存在,维护保持文化原有风貌在古建筑修缮中应该是放在第一位的,这是铁律,希望类似的教训越来越少。
官方回应
天水启动整改行动 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8月20日,天水市委、市政府回应称,诚恳接受舆论监督,将及时通报问题整改情况。
天水市委、市政府表示,各相关部门在前期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天水古城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将由文物主管部门牵头,对全市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同时,集中开展文物保护知识宣传活动。由消防部门牵头,联合应急管理、文化旅游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文物古建筑等文保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此外,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对天水古城运营企业及经营商户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引导运营企业和经营商户在活跃市场氛围的同时,坚持把文物保护和安全防范放在首位。最后,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对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监管缺失、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媒体评论
把古建筑修成商业街 是保护性修复还是破坏性开发
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甘肃天水拥有中国西北地区现存规模较大和保存较完整的明清时期居民院落群,因历史久远,不少古建民居曾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当地投入了8.88亿元启动抢救性保护,使得29座文保院落得以“复活”。
可如今花了8亿元修缮的古建筑却摇身一变成了“商业街”,不仅没有得到保护性修复,还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一方面,是经营商家文物保护意识淡薄,为了经营便利,不惜破坏古建筑,但更重要的是,相关监管的缺失,导致文物保护流于形式,让部分商家可以任性而为。
按照要求,文物保护单位的展示利用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相关流程,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而这些商家私改古建筑以及变更经营业态,却并未向当地相关部门审批。当地主管部门还辩称经营商家“未批先建”“未批先设”无从监督,可谓荒唐。经营商家擅自大改大建,相关部门却“一无所知”,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也难逃失察之责,对此,应严肃追责。
天水古城是珍贵的文化遗产,也是当地发展经济的文化招牌。如此乱开发利用,无疑是竭泽而渔,砸了自身招牌。发展文旅产业,对古建筑进行开发利用,首先应以保护为前提,既要让古建筑重新焕发光彩,同时也要保护好原有价值,决不能一味趋利、盲目开发,对古建筑造成不可逆的损伤。而相关主管部门必须承担起监管责任,不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文物保护,对违法建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开绿灯,让保护性修复最终沦为破坏性开发!据成都商报、上游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