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农村土地经营规模至关重要,其规模发展和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现代化的整体格局和走势。若发展良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收益。此外,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能实现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绩效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单位在适当的土地面积上的经营,亦即在土地面积能保证最佳经济效益要求的经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必然步骤和最终走向,也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后随着乡村人口流动和土地流转的加快,打破土地小块经营格局,在家庭联产承包的基础上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我国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自1987年中共中央在5号文件中首次提出“有计划地兴办具有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或合作农场,也可以组织其他形式的专业承包,以便探索土地集约经营的经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便开始进入理论视野与实践领域。另外,我国耕地资源缺乏,土地细碎化、农地规模过小已严重制约现代农业发展,随着非农经济的发展,推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中央顶层设计的基本共识。
①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农村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由于经营单位由大(集体经济组织)变小(承包户),适应了当时的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村家庭经营制度面临着突出矛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的要求相矛盾、按福利原则平均分包土地与按效益原则由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要求相矛盾、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与社会大生产的要求相矛盾等,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能够进一步解决以上矛盾。
②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业现代化要求用现代化科学管理办法组织管理农业,在不改变家庭经营的前提下,由一体化的规模经营方式,取代千家万户分散的小农经营方式,使农业经营逐步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因此,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能提高农业社会化程度,有利于统一供种、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采取新的种养方法,有利于产后加工、销售服务。只有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容纳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运用的技术装备,有利于机械化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③利于应对农村产业结构变化
农业人口发生大规模的变化,从事非农业劳动的农村人口越来越多,一方面这些农民的就业、收入和生活水平与土地的关系逐渐淡化;另一方面那些已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多数处在不稳定的就业状态,视土地为最后的退路,实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可加快农民自主、自由地转出土地经营权,在愿意种地时又能自由地收回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向种田能手和大户集中,盘活了存量资源,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①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建立并完善土地流转的相关制度,严格办理土地流转手续,由于多年前有关土地流转、征用、租用等手续没有严格依法办理,从而使得现在土地流转工作存在大量问题。同理,为了避免给后续工作带来不便,在土地的新租用、流转和征用的手续办理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应的规范要求进行手续办理。另外,需要正确处理农户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理清在调整农业结构中产生的土地流转费等,严格按照标准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此外,政府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要起到引导作用。首先,政府可以帮助农民以村组为单位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推动农地流转到有种植意愿的农户手中。其次,出台一定的奖励政策或者优惠措施,积极培育和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承接农户不愿意耕种的土地。第三,政府应该做好土地流转公共平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最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程。保障农民对土地享有的权益,消除土地流转农户的后顾之忧。
②探索土地规模经营模式
由调研可知,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模式分为小、中、大规模经营模式。其中小规模主要指家庭经营模式;大规模包括:工商资本投入从事的公司化经营模式和较大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连片经营模式;中规模包括:乡镇政府参与的经营模式和土地承包者的经营模式。
这些土地规模经营模式,将各种闲置的生产要素进行有效合理的整合和配置,不仅解决了家庭联产承包初期出现的土地承包太过细碎问题,还提高了耕地利用水平,促进了农业发展。此外,它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平衡各产业之间的收益,以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利于通过农业科技的进步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以确保农业的高效发展,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企业化和专业化经营。因此,应不断创新和探索农村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以为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地动力。
③培育多元化的经营主体
首先,应该加强对现有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其次,在政策上扶持有技术、有资金的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对于回乡从事规模种植经营的农民工,如果其种植规模达到一定规模、带动农户就业达到一定数量,可以给予资金扶持以及奖励措施。最后,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有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和农业公司,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④做好劳动力转移工作
我国土地不仅是农民的社会保障,还是其生产资料,这使得农村人地关系十分紧张。想要实施土地经营和分配制度并确保其效率,首先要让土地收益率来替代基本福利保障,做到大部分农民能主动转让土地。然后鼓励和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其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同时不断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以避免出现历史上的流民现象——由土地兼并而引发的或者是社会冲突和由农民失去生计而爆发的。
因此,需要重视做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工作,以扩大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只有在拥有多余的土地的基础上才能扩大经营规模,而后在后续扩大规模过程中,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同时也会迫使更多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所以,应寻找合适的渠道方法来转移农业劳动力,以进一步扩大农业的经营规模。
⑤保护“适度规模的小农经济”
切实保护好耕地,为“适度规模的小农经济”留下足够的物质基础。实行“国有农用农营”的农村土地制度,为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推动农民土地的资产化、资本化,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户自己的资产,建立健全各种农村合作组织,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桥梁。建立有效的农产品关税制度,以维持好“适度规模的小农经济”的生存环境,还可利于基础教育全面职业化,培养众多的“技术农民”和“技术工人”。
⑥加强公共服务和政策扶持
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优先解决机耕路、小型水利设施、加工运输、信息网络等建设,为农产品生产、运输和销售做好相应的基础设施服务,进一步推进农村信息化服务建设。鼓励地方建立土地规模经营扶持专项资金,新增农业补贴、财政奖补资金向规模种植户倾斜。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出台家庭农场制度的相关认定标准,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家庭农场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广农业保险,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⑦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首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点的建设工作,探索构建服务体系充足、供需匹配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其次,建立区域之间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共享平台,有效整合区域间农业社会服务资源,形成区域优势互补。最后,借助于服务体系的建设,形成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农民、经纪人、机械手等专业服务队伍。
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已成为趋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重新建构了乡村的社会关系网络、农民特性、权威结构等治理生态,将现代性进一步渗透到乡村社会的细胞里,同时也使乡村治理问题进一步显露,我们需要正确把握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尺度,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