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定估价机构,是房屋征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就来告诉您相关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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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是一项涉及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工作,也是一项法律规范、程序严格、风险较高的工作。为了保障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需要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科学的估价,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估价机构是房屋征收中的重要参与者,其估价结果直接影响到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的权益,也影响到房屋征收的顺利进行。因此,如何选定估价机构,是房屋征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具体的选定方式如下:
首先,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在市估价师协会网站上发布招募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自愿报名参与估价工作。报名的估价机构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资质;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和设备;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利害关系。报名结束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对报名的估价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估价机构名单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张贴公示,让大家都能看到。其次,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组织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在5个工作日内,在张贴公示的估价机构名单中协商选定一个估价机构。协商选定的原则是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尽量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就要采取其他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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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包括以下两种:
1、投票方式: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让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张贴公示的估价机构名单中进行投票,每人只能投一票。按照简单多数原则,得票数最多的估价机构就是选定的估价机构。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估价机构得票数相同,就按照得票顺序从高到低排列,依次确定。
2、随机方式: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也可以用摇号、抽签等方法随机选定一个估价机构。这种方式比较简单、快捷、公平。
最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把确定的估价机构名单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和市估价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告,让大家都知道。同时,为了保证选定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有效、合法,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可以邀请公证机关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公证书。
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让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参与到估价机构的选定中来,体现了尊重民意、维护民权、促进民主的原则。也可以提高估价机构的专业性、公信力、责任感,促进其做出客观、准确、合理的估价结果。这样既能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又能保障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利益,实现多方共赢的目标。
史律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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