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您好,我捡到一部手机。”近日,一名女子来到丰台公安分局樊家村派出所把“失物”交给民警,可结果是这名女子被警方刑事拘留了。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女子盗窃手机后发现被警方“盯上了”,所以想演一出拾金不昧的戏蒙混过关,但最终被民警识破。
7月8日中午,李女士到健身房游泳,两个小时后,当她回到更衣室,打开自己的储物柜后发现手机不见了。李女士急忙回家用备用手机查找“我的设备”,看到失窃手机在三公里外的纪家庙附近,她来到派出所报警,并将这一线索告知警方。
民警根据线索来到纪家庙,发现有一家手机维修的店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询问店家,当天下午2时许,是否有人拿着一部苹果13手机来维修解锁。
“是有这么一个女的,大概半个小时前来的,但是她提供不了有效证件,所以我们肯定不能给她解锁。”由于行迹有些可疑,因此手机店老板对这名女客人留有印象,但是由于缺乏监控,民警除了知道嫌疑人是女性外,还是无法掌握具体的体貌特征。
出了手机店,民警准备根据李女士的手机定位系统,继续寻找嫌疑人线索时,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失窃手机就在附近!
“当时我就推断,可能嫌疑人也已经发现民警在找她了。”但由于路上行人众多,出警民警也不可能辨认谁是小偷,只能先把李女士带回派出所,根据后续线索继续侦破案件。
这时,派出所窗口接待了一名谢姓女子,其称在路边捡到一部苹果手机,经过辨认,这部手机正是李女士丢失的。民警再次和谢某确认:这部手机是你捡的吗?谢某予以肯定答复。
然而,民警经过查询,谢某的办卡、刷卡记录和健身房记录重合,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民警询问,谢某最终承认犯罪事实。
谢某称,事发时,李女士的储物柜没有上锁,自己一时起了贪念,想要盗窃手机卖钱,但由于无法解锁、销赃,又恰好见到民警出警在查找手机,便心虚,上演了捡到手机、归还失主的一幕。
目前,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手机也已经归还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