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段官敬
近日,广东东莞一中学发布的新生入学须知提到,学生需缴纳4000余元校服费,引发网友热议。校服的本义在统一着装、大方得体,减少攀比心理和“虚荣心”,防止青少年学生因过度注意外表形象,影响了日常学习成绩和价值观养成。
毋庸置疑,“4000多元的校服”明显与校服本身承载的物美价廉理念相悖,以致不少家长吐槽“超过了在小孩身上买衣服的花费”。此外,更有人理性指出,高中学生处在长身体的关键期,衣服年年轮替本是客观规律。如此“天价校服”岂不是要“年年购买”,所见“4000多元的校服”怎能让家长“买单”和“服气”。
校服不能做成“生意”,这是教书育人理念的价值归属。校园作为传授知识、立德树人的神圣殿堂,承担着培养青少年的光荣使命。“4000多元的校服”怎么闻,都有一股做生意的“铜臭味”,暴露出个别学校管理机制缺失、价值观念弱化的本质。
这也是为何家长和社会难以接受“4000多元的校服”的原因所在。且知,明码标价、“被迫愿意”,不仅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更是给教育事业和育人理念抹黑。
校园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干净、清爽、纯洁而不容玷辱的。“4000多元的校服”难逃背后各种利益体的“勾肩搭背”,把社会上利益输送、钻营取利的歪风邪气刮进校园,以“校服的名义”进行利益压榨,突破了道德底线,也吞噬了良好校风。
广大家长和社会反应之所以“强烈”和“敏感”,正在于校园清风不容玷污的心理寄托与情感依托。换而言之,校园理应“以身作则”,才能培育“正直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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