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里(文化评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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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一些人的“厌童”,并不仅仅是“爱人”能力的消失——这看似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深层次地看,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是社会理念的瓦解与崩塌,它标示了很多人与他人、与社会联结的“脱钩”,而进入一种原子化状态。
近段时间,互联网上关于“厌童”的争论很多,虽然本文亦使用这一词汇,但保留一种比较谨慎的态度。确实有一部分人“厌童”,但这并不意味着,“厌童”正成为一种主流的社会心态,或已是一个重大严峻的社会问题;当我们将“厌童”现象扩大化时,既会加大有孩童的父母的心理压力,也可能加剧群体的撕裂与社会的对立。
笔者更倾向于认为,“厌童”的确是个问题,但它也是一个在讨论中被扩大化的问题。更值得聚焦的是“厌童”背后的社会心态——当个体与他人、与社会“脱钩”,自然也就失去对他人、对孩童的同理心。减少围绕儿童的纷争,可以通过建立儿童友好型社会实现;但要改变“厌童”背后的社会心态,归根结底是重新建立个体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的联结。
社交媒体上,不时就会出现成年人在高铁等公共场合,因无法容忍婴幼儿啼哭、或无法忍受“熊孩子”的举动,与孩子父母发生冲突的新闻。近日,博主@苏小懒也在个人微博上分享了多个高铁上孩子遭到隐形歧视的例子。比如家长带孩子坐高铁,“只要有哼唧声,甚至没有大声哭闹、尖叫,马上被乘务员要求去车厢连接处,只要回到座位,就被乘务员提醒去车厢连接处。10个小时的旅程,绝大多数时间家长抱着孩子在车厢连接处度过。”
这些就能说明,“厌童”是普遍的吗?
首先有必要厘清,诚如一名高铁乘务员给@苏小懒的信中所提到的,国家铁路局并没有要求对有儿童出行的家庭区别对待,至少没有“只要婴幼儿哭闹,就要求去车厢连接处哄,哄好了才能回到座位”的要求规范;只是个别地方铁路局,为了避免客户投诉做了如此规定。
其二,高铁乘务员的来信中同样提到,高铁接到的投诉儿童的内容,“多半是车厢里追跑、打闹、尖叫、踹靠背”,而非婴儿啼哭。这与那些“厌童”讨论下网友的留言中所呈现出的态度是一致的,大多数人能够区分婴幼儿和“熊孩子”。对于三四岁以下的婴幼儿,人们有比较高的容忍度,因为婴幼儿啼哭确实很难控制,并不是家长耐心去哄就能立马消停的;人们真正反感的是那些很明显已经上了幼儿园或者小学的“熊孩子”,在公共空间打闹、尖叫、踹椅背、揪他人的头发,而“熊孩子”的家长熟视无睹。
换句话说,“厌童”这个词严格来说扩大化了,很多人并非无法容忍婴幼儿,只是无法容忍家长放任和不愿管教的“熊孩子”(和“熊孩子”背后的家长)。舆论中每每有关孩童的纠纷,几乎都是因“熊孩子”而起,而不是婴幼儿。
再则,很多人提到,时下“厌童”的社会新闻多了起来,但自己儿时乘坐交通工具时得到的是同行者的宽容,以此来论证如今“厌童”普遍,“世风日下”。这样的对比不见得站得住脚。毕竟在二三十年前,我国的公共交通并不方便,幼时就有机会搭乘火车或飞机出门远行的少之又少,冲突不是没有,只是没机会发生。但21世纪的今天,高铁动车四通八达,孩子们跟父母远行非常普遍,被曝光的冲突自然而然也就多了。
最后,各种各样的扩大化“厌童”论调中,尤其需要警惕的,是将不婚不育的女性人群与“厌童”联系起来。这种论调先是将不婚不育人群进一步归类为“反婚反育”,继而指出,正是因为她们不婚不育,所以她们对儿童没有同理心,也由此成为“厌童”的主体。更有甚者认为,不婚不育的女性是“小仙女”,她们是在利用女性的“弱者身份”向社会作出不合理的过分要求。
这样的逻辑背后,是舆论讨论中很常见的贴标签,将一个社会问题演变成两个群体之间的对立和撕裂,从而引发公众对另一个群体的憎恨,以恨解恨。当讨论者将“厌童”的帽子扣在不婚不育的女性头上,那么他们就从“反‘厌童’”走向了“厌女”,让女性为社会问题背锅。
实际上,绝大多数女性的不婚不育与厌童之间并无必然的逻辑关系。要想鼓励婚育,就应该完善各种各样的制度与福利,重新建立起女性对于婚育的信心;而不是给不婚不育的女性扣上“小仙女”“厌童”等帽子,寄希望于全社会排挤和憎恨她们,倒逼她们走入婚姻去生育。这不仅于事无补,也会加剧社会的“厌女”,进一步让女性更加畏惧婚育。
所以,在讨论“厌童”之前,我们有必要强调:“厌童”的确是一个社会问题,却也是一个在舆论中被扩大化的问题。我们要尤其杜绝借由这一议题撕裂群体的逻辑和论调。
“厌童”并不指涉那些反感“熊孩子”的人群,而是那些对儿童没有容忍度的人群,比如以成年人的标准去苛求三四岁的婴幼儿,或者对孩童带有排斥、提防和厌恶等心理——哪怕一个孩子没有制造噪音,也没有干扰到成年人,但成年人内心仍然滋生了反感。
在医学层面上,存在病理性的“厌童症”,往往与原生家庭的创伤经历有关(比如重男轻女,比如哥哥姐姐替父母承担照料弟弟妹妹的职责),需要心理治疗介入;而我们这里谈论的“厌童”则是一种社会心态,是某些社会问题引发的后果。
这种社会性“厌童”的发生,首先昭示的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儒家价值观的流失,而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这样的价值观一直为全社会普遍遵守。
在这种“爱人”逻辑下,个体与他人、社会建立起一种唇齿相依的关联——社会由无数个体组成,个体依赖于社会而存在,只有推己及人的“爱人”,才能确保个体的福祉,并确保社会的存续与发展。
时下各种反对“厌童”的声音中,经常有这样一种看上去特别解气的论调:“你老的时候,别人家的孩子会是社会各行各业的建设者、推动者”,或者“你以后的养老金全靠ta了”。这是集体主义实用逻辑的一种体现,把孩子视为社会的未来,未来需要由这些孩子支撑起来,如今对孩子的忍耐是一种必要的“投资”。
只是这样的论调,不见得具有感召力或者“威胁性”。他们可以毫不在意地回怼:你能确保你以后能领到养老金吗?或者,我根本就不关心我老了以后的生活,我及时行乐,我活在当下,哪怕没有明天也无所谓。这就是一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心理状态,也是博主河森堡所形容的“有今没明”的心理,“人们普遍放弃了对长远未来的期待和规划,转而把注意力聚焦在短期的享乐和苟且上,任何与之相悖的事情都会引发人们的排斥”。
可见,如今一些人的“厌童”,并不仅仅是“爱人”能力的消失——这看似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深层次地看,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是社会理念的瓦解与崩塌,它标示了很多人与他人、与社会联结的“脱钩”,而进入一种原子化状态。
托克维尔早就敏锐地看到社会走向原子化的根源,“一个分裂的社会是一个其成员越来越难以将自己与作为一个共同体的政治社会关联起来的社会。这种认同之缺乏可能反映了一种个人利益至上主义的观念,而依此观念,人们终将纯粹工具性地看待社会。”
也即,我们与他人、与社会“脱钩”的前置条件是,社会已经愈发进入“分裂”状态,联结变得艰难且备受质疑。当人们“脱钩”,“与其同胞大众隔离,同亲属和朋友疏远”,他们很容易进入“一种只顾自己而心安理得的情感”,托克维尔继续写道,“当每个公民建立了自己的小社会以后,他们就不管大社会而任其自行发展了……使公德的源泉干涸。”
“厌童”只不过是个体与社会“脱钩”后一种比较极端的表现形态。实际上,我们日常生活中这种“个人利益至上主义”非常普遍,有些人可能不是“厌童”,但他可能厌恶宠物,厌恶老人,厌恶沟通与协作,厌恶竞争,厌恶任何可能给自己的利益或快乐带来损害的人……
事实上,个体与某些理念、某些群体的“脱钩”不见得是坏事,比如可以让个体从千篇一律、鹦鹉学舌、盲目无知的幼稚理念或乌合之众中挣脱而出,从而获得独立思考的能力,去争取个体的权力和尊严。但那种“有今无明”、与他人关联的全盘“脱钩”,确实可能导向一种极端的以自我为中心,比如对弱者没有必要的同理心,不愿意让渡任何个人权利、厌恶自己以外的世界……对他们进行道德谴责很可能是失效的,有必要更进一步检讨这类“脱钩”何以发生。
这其中有一些显而易见的原因。比如随着经济发展,与国际的不断接轨,个人主义思潮愈发深入人心,很多人更加在意自己的感受、看法和体验。在一个长期鼓吹个体牺牲与个人妥协的氛围中,个体的觉醒是件好事。只是也有必要把握边界,避免导向极端的自私自利。
另一个比较明显的原因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下,为了在流量经济中占据优势地位,各种各样“极化”的标题、话题和逻辑泛滥成灾,诸如“熊孩子就该打”“凭什么你是弱者我就得让着你”“小仙女利用女性身份打压男性”等等,不断消解人们的道德义务,迎合并诱导人性中自私、暴戾的那一面,也由此加剧了群体之间的对立和撕裂……长久地浸淫在这样的环境下,确实会导致个体文明底线的退化。又由于这类人几乎都是“怯者”,他们“欺软怕硬”,不敢对手机外放的大汉硬气,只好拿捏比自己弱小的婴儿。
但无论是个人主义还是网络极化下的人性卑怯,都不是个体与社会“脱钩”的根本原因,它们只是加剧了“脱钩”的发生。
个体与社会联结的失去,归根结底是,个体无法从集体、从单位、从社会中获得他们所期待的帮助和回馈,无法建立起对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比如在“996”和“内卷”成为日常,以及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的背景下,很多人的工作幸福感很低,工作仅仅是养家糊口的手段,对单位没有任何认同感。能在体制内感受“大家庭”温暖的,终究是少数。
而个体与社会的联结则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系统的工程,个体无时无刻不在社会关系中,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构成了年轻人的一种“生存体验”。前文所提的“有今无明”就是一种生存体验的浓缩,个体与社会“脱钩”则是这一生存体验的产物。
那么,这种“有今无明”从何而来?说到底,是很多人感到了沮丧和迷惘,自己尚且都朝不保夕、自顾不暇,也自觉没有太多的心力去爱别人;他们得到的来自社会的宽容和帮助太少,自然也很难将宽容施予别人;他们看不到太远的希望,以至于干脆放弃了希望……也由此,一些人进入了“普遍的漠不关心”的状态——最后一代,没有软肋,自己以外,冷漠以待。何止是“厌童”,包括所谓的不婚不育或反婚反育,也是“有今无明”的结果。
由此,我们既应该把“厌童”当作一个具体的问题,也应该把它当作一种更隐秘的社会心态。作为一个具体问题,我们可以去讨论它的纾解之道,呼吁去建立一个儿童友好型的社会。比如高铁上如何给孩子更多的宽容,比如是否有必要在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上设立“儿童车厢”,以及如何完善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让孩子们拥有更多玩乐的天地,等等。
而如果我们留意到“厌童”背后的个体与社会的“脱钩”,以及导向“普遍性的漠不关心”和“厌世”,则有必要反思:如何重建个体与社会联结的可能性,如何让社会给予年轻人更多的归属感和希望。
一方面,诚如托克维尔所言,“行政分权和地方性结社可以克服个体主义原子化危机”,它们“使每个人时时刻刻和从各个方面都感到自己是生活在社会里的”;另一方面,则要建立市民的“公共性”,培育各类社会中间组织,如果一个人一直生活在一个扶贫济弱、互助友爱、志愿奉献的共同体中,也就很容易具备“仁”和“爱人”的品质,自然也愿意回馈,在面对利益冲突时也能找到平衡点。
否则,如果既畏惧于人们之间的“联结”,又希望改变那种原子化的社会状态(空洞而庞大的口号已逐渐失去凝聚力),这种“既要又要”是难以实现的,结果只是个体与社会“脱钩”的加速,“有今无明”的继续蔓延,所谓的“厌童”只不过是我们需要承担的诸多后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