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案件被告人翻供且缺乏客观证据的,如何认定?
创始人
2026-08-28 20:21:14

我在国内各地有10000多律师好友,如果你要寻找外地律师合作,请加我微信(hzm5349),我帮你推荐;如果你想获得推荐,请加我微信 (hzm5349),并告知你的执业地域和擅长业务。

积21年来的执业经验,我著有《 律师快速成长秘笈 》和《 辩护文书模板 》二书(均为PDF文档),因未出版,不能销售,现 免费赠与 有缘人,有意向请私信我

今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死刑案件被告人翻供且缺乏客观证据的,如何认定?

被告人李某胜和被害人龚某某均系某制衣有限公司工人。

2016年9月3日21时许,李某胜与龚某某酒后来到该公司四楼车间内休息。

当晚23时许,龚某某醉酒呕吐,后龚某某拿李某胜手机玩游戏,因游戏声音嘈杂引起李某胜的不满,双方发生口角。

当龚某某走到车间四楼走廊窗户附近,双方又发生争执。

李某胜趁龚某某不备,抱住龚某某左腿,将龚某某掀出窗外,致龚某某当场死亡。

公司院内一修理厂员工发现龚某某坠楼后报警。

次日凌晨,民警在公司四楼车间将正在睡觉的李某胜抓获。

经某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龚某某由于机械性暴力致颅脑损伤引起呼吸循环衰竭,合并腹腔脏器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其后,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胜犯 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缺乏客观性证据的案件,审查、分析时不能简单地罗列证据,而是要抓住关键证据深入分析,抓住主要矛盾点,从整体上去把握证据。

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审查证据:

1.审查判断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是否真实、可信,翻供理由是否合理,是否适用非法证据排除。

在司法审判中,法官在面对被告人翻供时,应当客观中立地进行倾听、审查。

首先,应当对被告人翻供的言谈、举止、表情、心态、陈述的口气等进行观察,从直觉上对被告人翻供是否有理作出经验判断。

其次,为了查清翻供理由是否成立,法官还应充分发挥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功能,运用交叉询问规则来查明案件事实。

法官可以充分引导控辩双方就翻供是否有理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不同意见,在争辩中发现被告人的前后供述的矛盾之处,并在全面掌握案件的基本事实上,对每一份供述进行认真的审查,最终找出最贴近事实真相的供述。

在必要的情况下,法官还可以依职权对被告人就有关的问题进行发问,以此来打消心中的疑虑,增强内心确信。

2.审查其他间接证据是否能与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并排除合理怀疑。

1)结合其他言词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主要是将被告人的供述与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进行对比、分析,查看是否存在矛盾以及对这些矛盾能否作出合理解释。

2)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与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对比审查。审查时要将被告人的多份供述与客观提取的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进行比对 ,将被告人的每一份供述与现场勘查提取的物证、书证等证据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详细辨明被告人供述与这些客观性证据的先后顺序,分析是 “先供后证”还是“先证后供”,以及是否存在人为制造的“先供后证 ”等情况。

一般而言,在排除非法取证的前提下,如果根据被告人的供述提取到隐蔽性很强的实物证据,则被告人的供述具有较强的可信性、真实性。

3)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同尸体检验意见、尸体照片等证据进行比对审查。被告人有罪供述中供认了采取何种方式杀害被害人,在审查证据时着重应对尸体照片、尸体检验意见中有关被害人伤情部位及形成原因等细节进行审查判断,看能否与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相互印证,特别是细节之处能否对应。

4)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与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进行比对审查。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是能够客观反映案发现场的重要证据,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中对案发现场,特别是细节之处的描述,与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照片中反映的情况进行细致的比对,看二者能否对应。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法官还应视案件情况到案发现场进行查看,身临其境往往能够看到卷宗内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照片所不能反映的情况。

5)综合全案证据,依照法律程序,排除一切合理怀疑。通过重点审查关键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可以充分认识并发挥现有证据的证明力。通过查看案发现场、同侦破该案的公安人员座谈、走访部分证人、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等,可以加强对现有证据的内心确认,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

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8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21年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其优势:对刑事案件具有精准的判断力,擅长挖掘刑事案件的辩护要点,以及亲力亲为办理案件。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吉隆泥石流为何来势猛、危害大?... 近日,尼泊尔一侧发生泥石流灾害,造成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口岸重大人员伤亡、失联。此次泥石流为何来势...
和讯信息房勇:半导体冲高回落,... 我还是那句话,半导体是反转不是反弹,有几个重要事情需要给大家说一下。 半导体的话目前来讲处在哪里?和...
死刑案件被告人翻供且缺乏客观证... 我在国内各地有10000多律师好友,如果你要寻找外地律师合作,请加我微信(hzm5349),我帮你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