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农时紧迫,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然而,就在这关键节点,双辽市卧虎镇两户人家却因一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闹得不可开交,甚至险些动手。
“这地是我的!”“明明我是的!”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若不能及时化解,不仅耽误农时,更可能引发更大的冲突。这块地,到底该谁种?事情还得从一份土地承包合同说起。
双辽市郊区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仔细审查了合同内容,发现这份合同所涉土地性质特殊——属于国有土地,其发包方应为政府相关部门,而非通常意义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说,从合同整体来看,发包权利归属于政府,两户人家之间的“抢地”之争,实质上是对同一地块使用权的冲突。
矛盾升级,诉前调解刻不容缓
随着春耕临近,两家人情绪愈发激动。一方抢先翻地,另一方则扬言“谁种我就铲谁”,现场火药味十足,甚至一度出现肢体冲突的苗头。若不及时干预,不仅春耕无法正常进行,还可能演变为治安案件。“春耕不等人,纠纷不化解,农民这一年就耽误了。”双辽市人民法院郊区人民法庭法官迅速研判案情,决定不等不靠,主动靠前化解矛盾。
公安+法庭,联合调解显成效
为彻底平息纠纷、保障春耕生产,法庭积极联合当地公安派出所,启动“枫桥经验”联动调解机制。
调解现场,法官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释明:该土地为国有土地,发包权在政府,双方均未取得合法排他性承包权。若继续争抢,不仅无法确保耕种收益,还可能因违法抢种承担法律责任。
公安人员则从治安角度进行警示:任何暴力或威胁行为,都将依法处理。
法院和公安干警从邻里关系、春耕大局出发,劝双方理性协商,不误农时。
一方主动退让,局面豁然开朗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原本剑拔弩张的局面逐渐缓和。令人欣慰的是,其中一方当事人率先表态:
“既然法官说得在理,地也不是哪家‘祖传’的,那就让他种吧,不争了。”
另一方也当即表示愿意尊重调解意见,承诺规范使用土地,后续依法办理承包手续。
最终,双方在法庭、公安的共同见证下握手言和,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一方主动让出耕地交由另一方耕种,确保春耕顺利进行。双方当事人对本次诉前调解都表示非常满意,针对本案中的土地经营权纠纷,若步入诉讼程序,双方表示都会遵从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开花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双辽市人民法院郊区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不推不拖:法庭主动介入,不等诉讼升级
多方联动:法庭+公安等基层治理力量齐上阵
诉前调解:以释法说理化解对抗情绪
保障春耕:把维护农业生产放在首位
一场可能激化的土地纠纷,在春耕的田野上画上了圆满句号。两家人从“争地”到“让地”,从“红脸”到“笑脸”,不仅保住了这一季的收成,也留住了邻里之间的情分。
来源:双辽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