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挪用客户资金频发,“雇员忠诚险”为何理赔难?
创始人
2026-05-14 22:51:39

今年以来,又有多起银行员工挪用客户资金事件被曝光。值得注意的是,除地方中小银行尤其村镇银行外,近年来部分全国性商业银行地方分支机构的类似事件频发。

近日,最高检披露的一则案例显示,一家银行的员工挪用客户资金后,与保险公司拉锯7年才获得328万余元“雇员忠诚险”赔偿金。在此类案件中,有两大问题值得关注:一是银行与员工对客户的赔偿责任划分,二是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的理赔难题。

受访的律师和保险专家提示,购买“雇员忠诚险”一方面能够对冲损失、优化客户关系,另一方面也会倒逼银行规范银行内部管理。但要有效发挥保险功能,司法实务中对相关问题的厘清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理赔拉锯战背后的银行漏洞

上述最高检披露的案例,主线是一家银行“雇员忠诚险”的艰难理赔过程,背后则暴露了银行在内控合规、风险管控等层面的漏洞。

案例显示,2019年5月,某银行兰州分行(下称“兰州分行”)在一次内部审计中发现异常:多名老年客户的理财资金并未进入指定的理财产品账户,而是流向了同一个私人银行卡号——自2018年1月起,吕某利用老年客户对其的信任和不熟悉网银操作、视力不佳等特点,在协助老年客户操作手机银行时,骗取密码并将老年客户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共计393万余元,悉数转入其个人控制的账户,用于偿还高利贷、炒股及个人消费。短短数月,14名客户受骗。

2019年6月12日,涉案银行将吕某开除,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受害客户陆续向警方报案,案件进入司法程序。2024年3月,吕某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涉案银行以自有资金向14名客户先行垫付了386万余元。

无独有偶,裁判文书一则信息显示,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中信银行兰州分行定西路支行客户经理吕云泽在该行支行工作期间,利用部分客户年龄大、不懂电子产品操作及视力不好的弱点,以帮助其操作网银为由骗被害人输入密码后,将被害人要求购买理财产品的钱款转入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内。吕云泽以上述手段骗得14名被害人约393.74万元。

裁判文书显示,吕云泽作案后将赃款挥霍,案发后退赔7.54万余元,中信银行兰州分行向14名被害人退赔了其余全部赃款。以此计算,中信银行赔付金额在386.2万元左右。

记者查询发现,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唐山分行等分行也有过“雇员忠诚险”的理赔纠纷案件,保险理赔过程同样一波三折。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5月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提到,2014年至2021年,韩某甲在中信银行唐山新华道支行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取得该行两名储户信任,谎称帮二人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未经许可将二人在中信银行账户内的资金陆续转到个人或其使用的银行卡内。

为了掩盖缺口,韩某甲还通过两储户账户内资金互相拆借,“拆东墙补西墙”隐瞒真相。后来,韩某甲外借的资金多次无法如期回流,被挪用的资金无力返还。累计来看,韩某甲在7年多时间里挪用两位储户的存款额分别达到2229.2万元、1418.46万元,总额接近3648万元。截至2021年9月案发时,还有共计945.87万余元的存款尚未归还。2021年9月、12月,中信银行唐山分行向两位客户合计垫付了1055.6万元,最终从保险公司获赔822.5万元。

其他银行类似的理赔案件亦有不少,理赔主体涉及吉林东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吉林浑江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等,以中小银行为主。

公开案情显示,以浑江农商行为例,该行一支行行长在明知取款人持有虚假身份证的情况下,仍为对方试验密码,并予以授权,帮助对方从支行取走他人名下的556.8万元,为此收取16万元现金和白金手链、手机和手表等物品;取款人用于制作虚假身份证的储户信息,由该支行一名柜员提供,后者同样违反操作规程,帮助对方取走了2541.5万元,并收取不法分子一辆迈腾轿车。

雇员忠诚险不“保”忠诚,为何赔偿这么难?

所谓雇员忠诚险,顾名思义,即雇主因雇员的不诚实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约定在不同保险合同中大同小异。

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王绪瑾对记者表示,雇员忠诚险既可属于保证保险,也可属于信用保险,由债务人投保,属于保证保险,由债权人投保则属于信用保险,但二者承保的风险都是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在对员工诚信要求较高的行业,尤其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是转移风险的重要工具。同时,这一险种附有保险公司的追偿权,可以防范道德风险。

但从实际理赔过程来看,多数并不顺利。以最高检披露的兰州分行为例,该行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遭拒,且穷尽一审、二审、再审均告败诉,最终通过检察机关抗诉才扭转局面,从案发至理赔到账历时7年左右时间。

为何如此艰难?记者根据上述案例和部分裁判文书梳理发现,最易导致拉锯战的几个因素为:第一,员工“不诚实行为”的认定;第二,银行损失与员工“不诚实行为”因果关系的认定,关键争议在于银行主动垫付客户的损失是否在理赔范围内;第三,银行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首先,什么是“不诚实行为”?刑事判决是认定“不诚实行为”的必要条件吗?

兰州分行案一审、二审、再审时,吕某在其刑事案一审判决中被认定诈骗罪,但吕某提起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保险公司认为,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理赔条件不成立。一审法院认为,吕某的刑事判决尚未生效,“不诚实行为”缺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有几个关键点:首先,当时吕某诈骗案的终审判决已经下来,确定了吕某行为完全符合“不诚实行为”的特征;其次,原审判决以刑事案件未决为由,认定保险公司不用理赔,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办案组认为:“保险合同的核心是补偿损失,不应机械等待刑事判决结果。”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敬辉对记者表示,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先刑后民”的适用条件是基于行为主体、法律关系、要件事实一致的“同一事实”。上述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查清的是员工犯罪行为,民事案件中查清的是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王绪瑾也认为,保险要真正发挥其作用,不应受制于“刑事优先”原则,只要被保险人触发合同约定条件、举证保险事故存在,保险公司就应当理赔。

其次,银行对客户的赔付能否认定为自身损失?如何理解银行对客户的法定赔偿责任、合同约定责任、自愿补偿行为对应的保险责任范围?

兰州分行案例中,保险公司认为,吕某行为与兰州分行退赔款项无必然而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不诚实行为”范畴,不在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内。二审法院也认为,兰州分行“主动退赔”受害客户的款项,不能等同于其因吕某行为遭受的直接损失。

“垫付不能作为拒赔理由,只要满足保险事故存在且符合合同约定责任限额范围内就应该赔付,保险公司必须要有契约意识。”王绪瑾强调,要区别一般法律关系和保险关系,这也体现在对保险公司有利的一面——即使银行依法对客户进行了高额垫付,保险公司也只需针对保险事故在保险合同约定限额内赔付银行。

北京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光泽认为,银行为了履行合同义务、维护金融秩序和客户权益而先行赔付,并不完全属于单纯的“自愿补偿”。“很多情况下,这本身就是银行应承担的合同责任或者法定义务。”他强调,最终要结合具体保险条款和案件事实综合判断。

对银行客户,到底应该怎么赔、谁来赔?

除了前面提到的案例,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被曝出员工挪用资金、诈骗储户等事件,涉事主体既有中小银行,也有国有大行的偏远地方分支机构,涉及吉林、内蒙古、河南等地。

在一位股份行人士看来,此类事件背后的员工违法违规的动机、做法各不相同,但都充分暴露出银行在内控合规、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和短板,但并不是每家银行都有“雇员忠诚险”兜底,相关争议也会影响银行购买保险、主动赔付客户等动力。

王光泽表示,判断各方责任的关键是看员工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以及银行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漏洞。如果员工利用银行身份、系统、业务流程实施行为,银行一般很难完全免责。实践中,银行通常需要先向客户承担赔偿责任,再向员工追偿。客户存在重大过错的,会相应减轻银行责任。实践中主要看员工是否使用银行系统、是否以银行名义办理业务、是否发生在正常营业流程中。如果客户有合理理由相信是在办理正规银行业务,通常会认定银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张敬辉强调,法院是否认定、如何认定银行对客户的赔偿责任,会影响保险对银行的赔付。在司法实践中,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是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划分和赔偿比例都会产生影响。但这也不意味着,没有行政处罚银行就可以脱责。值得注意的是,员工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并不当然免除银行的民事赔偿责任。王光泽称,即使员工已经被追究刑责,法院仍会重点审查银行是否存在管理失职、内控失效等问题。不同罪名会影响法院对行为性质的判断。比如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更容易认定与银行履职行为有关;而完全脱离银行业务流程的诈骗、盗窃行为,银行可能会主张减轻责任,但最终仍要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原创 本... 现三个级别的世界拳王、保持32战全胜 26 场 KO 战绩的大卫·本纳维德斯,近日公开谈及自己与《拳...
优衣库联合《第一财经》YiMa... 在信息爆炸与消费选择日益多元的今天,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关系正经历深刻重构。优衣库联合《第一财经》...
银行员工挪用客户资金频发,“雇... 今年以来,又有多起银行员工挪用客户资金事件被曝光。值得注意的是,除地方中小银行尤其村镇银行外,近年来...
特朗普携半个硅谷到北京,这次访... 内容来源| 中信出版社出版 书籍《地缘经济:变局与重构》 中金研究院 中金公司研究部 著 责编| 柒...
对接国家级干训资源,佛山禅城探... 5月12日上午,“禅城区中小学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在佛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正式开班,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