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进一步强调,要“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在笔者看来,这标志着我国在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融合发展进入了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
制度建设正是打开一体改革之门的那把“钥匙”。而找准制度改革的着力点,核心在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当前,我国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中仍存在断点与堵点,须从以下四个层面,以制度创新激发活力。
建立统筹规划机制,打破行政部门壁垒。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应首先从宏观层面实现资源统筹。要打破行政部门条块管理界限,促使科技创新的人财物力在多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跨部门流动。经费投入、重大项目立项、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实现畅通流动。建立灵活多样的资源调配机制,通过行政手段有效调配教育科技人才优质资源跨区域流动。促进科技在高校、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企业之间实现跨主体流动。
健全市场调节机制,贯通计划与市场的一致性。在一体改革中,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要将行政干预控制在必要范围内,发挥市场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间联动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资源配置机制,贯通计划手段与市场调配的一致性,逐步形成产业出题、科技答题、市场阅卷的良性互动局面。同时,将市场检验作为高校办学质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效能评价的重要指标,激发创新活力。
完善分层赋权机制,激发多元主体活力。一体改革需要上下联动,既要顶层设计,也要基层探索。应适当赋予地方政府及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组织自主权,激发多元主体创新活力、发展动力。允许地方政府对所辖区域内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设置“地方粮票”,因地制宜出台区域性招商引资、科技企业税收减免、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增强社会活力。赋予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奖励机制自主权,创设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组织文化,健全长周期、动态化、终身可持续的人才支持机制。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对接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要加快考试评价机制改革,进一步搭建普职融通、大中小学衔接的人才培养多样化通道。建立以高校为主,科研院所、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育人共同体,将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相结合,将实验室与生产车间相链接,培养知识结构跨学科、思维能力极具创新性、精通高科技智能化技术的新型劳动者。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26年03月18日 第06版
作者: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