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罗田怡 摄影 雷远东
“让想生、能生的人都能安心生育,需要全社会共同托举。”今年四川省两会期间,四川省政协委员,内江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刘国春带来了一份关于完善婚育成本社会共担机制的建议。
刘国春
2025年11月,新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施行,婚假最长达25天,生育假最高延长至150天,释放出鼓励生育的积极信号。然而,刘国春在调研中发现,好政策在落地过程中遇到了现实难题。
“条例提出生育成本由社会基金和企业共同承担,但具体实施机制还没有出台。”刘国春说,公务员和国企职工的生育休假成本由财政兜底,而民营企业在补偿机制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面临“成本已发生,补偿路径模糊”的困境。
刘国春谈道,民营经济吸纳了大量育龄人口就业,是生育政策落地的重要阵地。“生育休假延长后,企业不仅要支付员工休假期间的工资,关键岗位长期缺人还影响正常运转。”她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企业反映:员工休产假了,工作谁来接?临时招人谁来付工资?这些现实问题都需要明确的制度安排来回应。
如果共担机制迟迟不建立,还可能带来另一个隐忧——就业歧视。“企业为了控制成本,招聘时可能倾向于规避育龄女性,形成‘鼓励生育却抑制女性发展’的政策悖论,这与初衷背道而驰。”刘国春说。
如何破题?刘国春提出了建议。
首先,尽快明确成本分担比例。构建由政府财政、生育保险基金和企业按明确比例共同分担的成本机制,设立“生育鼓励与成本补偿基金”,省、市各级财政配套专项预算,让“社会共担”从原则变成可操作的制度。
其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补贴标准、申领条件、审核拨付流程,让企业能够便捷、及时地获得补偿,而非“成本自己扛,补偿遥遥无期”。
同时,可以建立系统性支持政策。对承担婚育成本的企业,在税收、社保缴纳等方面给予支持,为企业减压;同时加快构建普惠性托育服务、在校午餐、课后延时服务等配套体系,真正缓解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
刘国春告诉记者,希望尽快完善共担机制,让生育友好型社会从政策文本走进千家万户,让每一个想生育的家庭都能得到社会的支持和托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