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刚提仅一个月便发生自燃,损失应由谁负责?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又该向谁行使追偿权?
最近,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就一起奇瑞新车自燃案作出一审判决,厘清了车险理赔与民事侵权中的关键法律逻辑。
结合该品牌推行的终身质保政策及相关公开质量争议,该案所折射出的宣传与实际管控的适配性问题,既为车主、保险从业者提供了参考,也引发诸多思考。
•事件来龙去脉
2026年,一起奇瑞新车自燃引发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引发关注,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据信网·信号新闻1月25日报道,涉案奇瑞汽车为车主新购车辆,提车仅1个月便发生自燃事故,车辆受损严重。
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明确起火部位为车辆前部引擎盖下方左侧区域,起火点位于蓄电池处,可排除遗留火种、外来火源这两类诱因,同时指出“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为后续责任认定提供了基础依据。
这一指向并非个例,梳理公开权威报道及监管信息可见,电气线路相关问题曾多次出现在奇瑞车辆的安全隐患及自燃事件中。
2009年,奇瑞旗云轿车购车不到三个月便因电气线路故障自燃,保险公司赔付后起诉奇瑞,法院判决奇瑞承担赔偿责任(中国新闻网报道);
2025年,奇瑞商用车旗下开瑞新能源货车提车三天即因电气线路故障自燃,车主维权时被厂家告知“去起诉”(我苏视频报道);
2026年1月,奇瑞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因生产装配瑕疵,召回1108辆探索06及全新瑞虎7 1.6T车型,涉事车辆发动机ECU分支线束易磨损,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行驶中熄火(汽车之家报道)。
因车主为涉案车辆投保相关保险,平安财险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车主足额赔付了11万元车辆损失。赔付完成后,车主出具权益转让书,将对该车辆相关责任方的追偿权正式转移给平安财险。
随后,平安财险以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为由,将车辆生产商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安徽省顺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至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要求二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引发后续审理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奇瑞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推出“全品牌全系终身质保”政策,覆盖旗下四大品牌全系非营运车辆(首任车主,需签订服务协议并在4S店全程保养)(芜湖新闻网报道),涉案车辆2026年购车,完全在该政策覆盖期限内,却仍发生核心电气部件相关的自燃事件,质保体系为何未能在事故后主动介入、化解损失,值得探讨。
•案件审理及辩驳过程
本案审理的核心争议焦点是车辆自燃是否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三方当事人围绕该焦点展开辩论,各自陈述主张并提交相关依据。
平安财险作为追偿方,主张涉案车辆为仅使用1个月的新车,使用时间极短,可排除长期使用导致的部件老化问题;结合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已排除外来火源及遗留火种,且起火点位于蓄电池这一核心电气区域,足以推定车辆存在产品质量缺陷,因此生产商奇瑞汽车与销售商顺泰汽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销售商安徽省顺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辩称,其已完全履行销售方的相关义务,车辆自燃与自身销售行为无关联,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未提交与车辆质量相关的免责证据。
生产商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抗辩,称涉案车辆出厂时经过完备检验,持有质量合格证书,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同时指出,消防部门仅作出“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的结论,未明确确认故障存在,更未证实该故障与产品质量存在关联;此外,车辆交付后已脱离生产商控制,生产商无法对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状态进行管控,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抗辩逻辑,与此前多起奇瑞车辆质量纠纷中厂家的回应态度一致,只是,面对公开的电气故障相关争议,厂家是否应进一步排查生产环节的潜在问题,其2023年推出的终身质保政策中对核心部件质量的承诺,又该如何落地?
法院审理过程中,重点核查了案件证据链,包括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保险赔付记录、权益转让书、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及各方陈述等。
法院认为,涉案车辆使用仅1个月,从常识及客观角度可排除电路、油管老化等因使用年限较长导致的自燃原因,且无证据证明车主存在使用维护不当、非法改装等可能引发自燃的行为;消防部门排除外来火源和遗留火种后,进一步缩小了自燃原因的合理范围。
同时,消防认定书“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的结论,与起火点位于蓄电池这一核心电气部件的事实相互印证,形成了合理关联。
另查明,事故发生后,销售商顺泰汽贸将烧毁车辆拖走处理,导致无法通过司法鉴定明确自燃的具体成因,客观上造成举证障碍,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依据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标准作出判定——即根据现有证据,车辆因产品质量缺陷引发自燃的可能性远高于其他原因,据此推定车辆自燃系产品质量缺陷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判决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支付平安财险11万元,销售商安徽省顺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相关素材发布时,奇瑞汽车尚未对此判决作出回应,其2023年便推出的终身质保体系,在此次涉案车辆自燃事故中未发挥明显实质作用,这不禁让人追问,该终身质保体系的实际保障价值究竟如何?
•事件引发的思考:终身质保,承诺与落地的距离有多远
该案作为新车自燃引发的产品责任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典型案例,结合法院判决逻辑、奇瑞过往公开质量争议及2023年推出的终身质保政策,明晰了多方权责与法律适用要点,更引人思考:奇瑞大力推行的终身质保,其实际保障效能与宣传承诺是否一致?
对车主而言,需规范用车、留存事故全套证据,奇瑞车主更需关注终身质保的附加条件,追问质保承诺如何才能真正落地。对保险公司,该案明确了自燃纠纷中代位求偿权的适用,也提出了疑问:面对涉事品牌的核心部件质量相关争议,如何进一步完善质量核查流程?
对奇瑞及同类车企而言,终身质保能否成为车主权益的有效保障,而非单纯的宣传亮点?即便有出厂合格证明、主动召回动作,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赔偿责任仍无法免除,奇瑞推出终身质保本是彰显质量自信的举措,但电气系统相关事故及纠纷多次出现,是否反映出生产管控层面的不足?终身质保的承诺,又该如何真正落地到每一位车主的用车保障中?
对销售商,需严把质量关、妥善留存事故车辆及证据,奇瑞经销商更应思考:如何跳出单纯依赖终身质保宣传的模式,真正落实车辆质量核查与后续服务责任,避免因厂家质量争议牵连自身承担连带责任。该案同时明确了“高度盖然性”证据标准的适用,为同类纠纷提供了裁判参考,也留给所有车企一道思考题:质保承诺的核心是落地,如何平衡宣传与实际质量管控,才能真正赢得品牌信任?
素材来源:信网·信号新闻、中国新闻网、芜湖新闻网、汽车之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我苏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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