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李某通过手机游戏结识13岁女生张某,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多次在张某家中发生性关系。李某明知张某是初二学生,却未审慎核实其年龄,法院推定其“明知”对方系幼女,最终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这起案件再次警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均构成犯罪。 一、案件始末:游戏结缘“恋爱”,明知是初中生仍越界 19岁的李某闲来无事喜欢玩手机游戏,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游戏里认识了女孩张某。两人线上聊得投机,很快就确立了所谓的“恋爱”关系。 张某一开始跟李某谎称自己16岁,可相处没多久,李某在帮张某写作业的时候,就发现了端倪——张某的作业全是初二的内容,这明显就是个初中生。但李某揣着明白装糊涂,不仅没有进一步核实张某的实际年龄,反而借着“恋爱”的名义,多次跑到张某家中与其发生性关系。 纸终究包不住火,两人的关系被家长发现后,事情闹到了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认为,李某作为成年人,具备基本的社会认知能力,理应根据张某的学生身份、言谈举止等判断出她很可能未满14周岁,可李某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排除这种可能性,最终被提起公诉。
二、法律解读:为啥“恋爱”也会构成强奸罪?这些规定要记死 很多网友可能会疑惑,两人是“自愿恋爱”,为啥李某还会被判刑?这里面藏着关键的法律规定,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孩子: 1. 幼女的特殊保护原则: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满14周岁的女性为幼女。由于幼女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法律给予其特殊、优先保护。只要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表示“自愿”,均以强奸罪论处,这是硬性规定,没有商量余地。2. “明知”的推定规则:案件中李某辩称不知道张某未满14周岁,但法院可不这么看。法律规定,行为人只要知道对方是中小学在校学生,或者根据对方的身体发育、衣着打扮、言谈举止等明显能判断出可能是幼女,却未进一步核实的,就可以推定其“明知” 对方年龄。李某明知张某是初二学生,却放任不管,自然被认定为“明知”。3. 量刑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一般情况下,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某多次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法院判处其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正是结合案件情节作出的合法裁判。
三、以案普法:这些雷区千万别踩,家长和青少年都要警惕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尤其是青少年和家长,一定要认清这些法律和安全红线: - 对成年人而言:不要轻信网络上他人自称的年龄,尤其是与未成年人打交道时,必须主动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哪怕对方看起来像成年人,只要涉及亲密关系,核实年龄是基本义务。一旦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等待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没有任何侥幸可言。- 对青少年而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在网上与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更不能随便与网友见面、发展亲密关系。遇到有人提出不合理的交往要求,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对家长而言: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引导孩子正确使用网络,告诉他们早恋和过早发生性关系的危害,同时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和社交情况,避免孩子因懵懂无知受到伤害。 结论:“恋爱”不是挡箭牌,法律底线不容逾越 李某的下场,有人觉得是咎由自取,也有人感叹“年纪轻轻毁了前途”,但更多人认为,法律的判决是对幼女的有力保护。 其实这起案件的核心,从来不是“恋爱自愿”与否,而是李某作为成年人,漠视了对幼女的法律保护义务。法律之所以严厉打击此类行为,就是为了筑起一道防线,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你觉得这起案件的判决合理吗?家长和学校该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