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郝汀然
“千里淮河、蜿蜒东流”,淮河是中华民族“三大母亲河”之一,作为淮河发源地,随州市随县检察院如何守护淮河源生态环境?
12月31日,随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恭长介绍,随县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以高质效履职推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近年来,该院共办理涉淮河流域公益诉讼案件55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耕地、林地400余亩,保护水源地100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2000余吨,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恭长
“我们主动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大局,积极探索生态检察官制度,由公益诉讼部门统一办理环资类刑事案件,在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注重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全面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魏恭长介绍,在办理熊某等人非法猎捕珍贵野生鸟类案中,该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将追缴的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交由湖北随州淮河国家湿地公园用于候鸟保护,展现了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中的独特价值。
深化协同共治,以联动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魏恭长介绍,一方面,该院主动加强“府检联动”,积极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依托检察建议推动系统治理。如针对淮河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随县政府专项拨款720余万元完善管网建设,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近一倍,解决了镇区多年来污水直排难题。另一方面,联合鄂豫两省6市9县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桐柏山淮河源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构建起全流域、跨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格局。
魏恭长介绍,立足淮河发源地的地域特点,该院着力打造“炎益相随 检护淮源”公益诉讼品牌,围绕淮河源保护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在淮河镇龙泉村设立淮河源公益诉讼示范基地,推动淮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实落地;通过立案办理涉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开展为期8个月的湿地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河道内非法捕鱼工具100余套,督促关闭湿地内违法洗砂点3家;对232棵古树名木实施科学复壮,对710亩谢家湾板栗树群强化保护措施,有效维护了淮河源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其中,助力湖北随州淮河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相关案件被纳入省级典型案例,示范效应显著。
(来源:极目新闻)